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據悉,該《意見》涉及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各個環節,共開出17劑“藥方”,是藥品領域全鏈條、全流程的重大改革政策。有醫藥行業分析人士向上證報記者表示,《意見》為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各環節注入改革動力,其中,創新藥產業、醫藥流通領域將進一步受益改革紅利,有望在“十三五”期間迎來更大的發展空間。
藥品領域向來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的重要一環。本次《意見》針對我國藥品品質參差不齊、部分藥品價格虛高等突出問題,從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全流程提出了17條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
《意見》提出,在生產環節關鍵是提高藥品品質療效。一是嚴格藥品上市審評審批,新藥審評突出臨床價值,加快臨床急需的新藥和短缺藥品審評審批;二是加快推進已上市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給予政策支持;三是有序推進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鼓勵新藥研發;四是加強藥品生產品質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為;五是加大醫藥產業結構調整力度,支援藥品生產企業兼併重組,推動落後企業退出;六是健全短缺藥品、低價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機制,保障藥品供應。
《意見》明確,在流通環節重點整頓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體制。一是推動藥品流通企業轉型升級,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幹企業為主體、中小型企業為補充的城鄉藥品流通網路;二是推行藥品購銷“兩票制”,使中間環節加價透明化;三是落實藥品分類採購政策,逐步擴大國家藥品價格談判品種範圍,降低藥品虛高價格;四是加強藥品購銷合同管理,違反合同約定要承擔相應的處罰;五是整治藥品流通領域突出問題,依法嚴懲違法違規企業、醫療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加強對醫藥代表的規範管理,其失信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六是建立藥品出廠價格資訊可追溯機制,促進價格資訊透明;七是積極發揮“互聯網+藥品流通”的優勢和作用,方便群眾用藥。
此外,《意見》強調,在使用環節重點規範醫療和用藥行為,改革調整利益驅動機制。一是公立醫院要優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強化藥物使用監管,促進合理用藥;二是進一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加快建立公立醫院補償新機制,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三是強化醫保規範行為和控制費用的作用,大力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促使醫療機構主動規範醫療行為;四是積極發揮藥師在合理用藥方面的作用。
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賀勝此前在政策吹風會上指出:“《意見》對於提高我國藥品研發和創新能力、提高藥品品質療效、規範藥品生產流通秩序、保障藥品生產供應、促進合理用藥、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全社會醫藥費用負擔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從產業驅動層面來看,有醫藥行業人士向記者表示,該《意見》將為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各環節注入改革動力。就藥品生產領域來看,關於嚴格新藥審批、開展仿製藥一致性評價、推動落後企業退出等改革措施在保證藥品品質安全的同時,實際上也在鼓勵藥企積極投身創新藥研發,全面提升藥品品質。在此背景下,創新藥產業將進一步受益政策紅利。
就上市公司來看,創新研發實力較強的貝達藥業、恒瑞醫藥、信立泰、天士力等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在創新藥研發中充當重要角色的醫藥外包服務公司,如泰格醫藥、博騰股份、博濟醫藥等企業都將在此次藥品生產領域改革中迎來更多的發展機遇。
就流通領域而言,隨著“兩票制”的推行,醫藥流通行業的兼併重組將進入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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