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 醫療保健

兩部委:10月底前將國家談判藥納入新農合報銷

中国证券网
2016-10-14 11:36

已收藏

10月14日從國家衛計委獲悉,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會同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國家談判藥品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政策銜接的通知》,就做好國家談判藥品與新農合報銷政策銜接有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通知》提出,力爭在2016年10月底前將國家談判藥品納入新農合報銷藥物目錄。

《通知》提出,建立國家藥品價格談判機制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善藥品採購機制、降低廣大患者用藥負擔、增強人民群眾認同感和獲得感的創新舉措。各地要積極行動,根據國家藥品價格談判結果及時調整新農合報銷藥物目錄,力爭在2016年10月底前將國家談判藥品納入新農合報銷藥物目錄。基金支出壓力較大的地區,可選擇部分品種或從大病保險做起。

《通知》強調,各地要認真做好國家談判藥品的採購、配送、使用和報銷等各項工作,形成政策合力。在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一報銷政策的過程中,及時將談判藥品納入報銷範圍。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宣傳,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相關新聞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