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交易制度方面,研究將滬市主機板股票、深市上市股票、滬深兩市基金等證券的申報數量由100股(份)或其整數倍調整為100股(份)起、以1股(份)為單位遞增。滬深交易所表示,這一機制調整有利於降低投資者交易高價股的成本,便利投資者分散化投資,提高投資者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基金管理人的投資管理難度、降低產品跟蹤偏離度,對股票、基金等市場的活躍度和流動性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同時,研究ETF(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引入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機制。滬深交易所表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盤中連續交易的有效補充,不僅可以滿足投資者在競價撮合時段之外以確定性價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於減少被動跟蹤收盤價的大額交易對盤中交易價格的衝擊。
在優化交易監管方面,上交所表示,將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平衡好保持交易通暢和打擊過度投機,保障市場功能有效發揮。深交所表示,將堅持規則監管、精准監管,平衡好保持交易通暢和打擊惡意炒作,著重對異常交易行為或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管。滬深交易所表示,將發佈交易監管業務規則英文版本,持續推進監管標準公開。加強監管規則宣導,進一步明確市場預期,提升監管透明度。
滬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將抓緊完善業務方案,修改業務規則,推進技術改造,組織市場各參與主體做好相關測試及配套準備,推動完善交易制度和優化交易監管相關舉措儘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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