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趨規範和嚴格的監管環境下,越來越多A股上市公司逐漸注意到董責險的作用,投保積極性有所增加。從平安產險2019年收到的詢價資料來看,主動諮詢董責險的A股上市公司數量同比增長300%。“尤其是近期結合新證券法的施行,來自上市公司的直接詢價更多了,不少證券仲介機構和諮詢機構也開始替他們的客戶進行諮詢。”
監管趨嚴下需求激增
安達保險是全球董責險市場份額最大的保險公司。週一芳介紹說,董責險其實並不是一個新險種,引入中國市場已有20多年了。但在國內的覆蓋率與國外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據統計,97%的美國上市公司和90%的歐洲上市公司都購買了董責險,但A股上市公司的投保比例不到10%。”
新證券法正式施行,是A股上市公司投保需求激增的另一催化劑。協力律師事務所資深顧問、法學博士江翔宇告訴記者,新證券法增加了資訊披露的義務,系統完善了資訊披露制度,保護投資者的方式和便利程度大幅度增加。“新證券法的實施對董責險影響很大。法律環境預期徹底改變,董監高的執業風險增加,要面對的不確定風險也增加了,董責險的意義也相應彰顯。”
隨著監管部門對市場參與主體監管力度的持續加強,以及投資者維權意識及手段的不斷完善,法律界人士預計,A股上市公司面臨的證券類訴訟風險直線上升,這將導致上市公司尋求保障機制控制風險,從而為董責險市場的發展提供新的契機。
不過,董責險並非萬能藥。通常來說,保險公司無法承保被保險人的故意違法行為,此外,行政罰款的風險也可能無法通過商業保險進行轉嫁。因此,保險業資深專家建議,上市公司在購買董責險時,應將更多的關注點放在日趨嚴格的監管執法,以及所對應的巨額且多元的民事索賠風險的防範上。
投保應注意四方面
在購買董責險時,還有哪些注意點?江翔宇表示,首先要關注“除外責任”範圍。總體來看,各家保險公司的董責險在承保範圍和除外責任上大同小異,保險責任基本一致,在擴展責任上有些差異化條款。“基本排除了故意和欺詐等行為及刑事犯罪下的賠償。”
換言之,要指望購買董責險來為自己的故意違法行為甚至犯罪行為買單,是不可能的。董責險保障的是“誠實經營者的賠償責任”,即過失性責任。江翔宇說,只有在經營中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但仍然致人損害的過失行為,才能納入董責險的保險責任。
其次,關注承保範圍是否包括監管執法保障的法律服務費及行政和解金,如證券監管機構進行的正式調查、現場檢查、專項執法以及監督管理措施、最終導致正式調查的常規性檢查(包含問詢函等)、行政和解等。
同時,關注有無延保條款。董責險的“長尾”特徵較明顯,因此,有無延保條款,是投保人考慮是否投保的一大重要因素。
此外,關注董責險的特殊價值。江翔宇告訴記者,雖然董責險並不能讓所有董監高都“高枕無憂”,但該險種對所有董監高的過失等不當行為可以提供一定的保護;更重要的是,在投保的上市公司發生嚴重的欺詐等行為時,雖然無法保護那些主觀上故意作惡的董監高,但可以保護其他非故意的董監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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