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共分總體要求、完善產品和服務、加強貿易背景審核、提升風險管理水準、強化內部管理、加強組織保障等6部分,包括29條具體要求。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要求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深化改革、優化結構、回歸本源、專注主業,將服務外貿發展作為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著力點。二是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立足外貿發展趨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豐富產品服務類型,提升外貿金融服務質效。三是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深化對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核意義的認識,通過多種方式、充分運用各類資訊認真做好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核。四是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全面風險管理,著力提升薄弱環節的風控能力,以有效的風險管理推動業務良性發展。五是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戰略目標、體制機制、管理制度、資源配置、能力建設等方面加大對外貿金融業務的支援力度。六是進一步提升監管服務水準,為銀行保險機構外貿金融服務營造良好的展業環境。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督促銀行保險機構認真落實《指導意見》要求,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做好外貿金融服務,不斷提升外貿金融服務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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