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辦法,理財子公司淨資本管理應當符合兩方面標準:一是淨資本不得低於5億元人民幣,且不得低於淨資產的40%;二是淨資本不得低於風險資本,確保理財子公司保持足夠的淨資本水準。
為落實主體責任,辦法規定,理財子公司董事會應當承擔本公司淨資本管理的最終責任,高級管理層負責組織實施淨資本管理工作。理財子公司應當定期報送淨資本監管報表,並對相關報表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對於不符合淨資本管理要求的理財子公司,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根據法律法規採取相關監管措施。
銀保監會表示,通過淨資本管理約束,有助於引導理財子公司樹立審慎經營理念,堅持業務發展與自身經營管理能力相匹配,避免業務盲目擴張。同時,也有助於確保同類資管機構公平競爭,防範監管套利,促進中國資管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做好配套制度建設,不斷完善理財業務監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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