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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新機制誕生 利率市場化改革踏入最後一公里

中国财富网
2019-08-1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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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中,“兩軌合一軌”是公認的最難啃的“硬骨頭”,最難走的“最後一公里”。剛剛過去的週末,改革步伐正式踏入這“最後一公里”。

央行17日上午發佈公告,決定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並披露了具體做法。完善LPR形成機制,從改革角度,可以促進貸款利率並軌,疏通貨幣市場利率向貸款利率的傳導;從調控角度,可以達到降低貸款實際利率的目的,至於效果如何尚待觀察。

百舸爭流,奮楫者先。利率市場化改革是金融領域最核心的改革之一,牽涉的市場主體多,影響面廣,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處於其中的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能否儘快夯實自身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提高市場化定價能力,在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浪潮中乘風破浪,而不被歷史的洪流淹沒,這也是下一步行業發展尤須重視的問題。

之於改革——LPR“四新”助貸款利率並軌

經過多年來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持續推進,目前我國的貸款利率上限、下限已經放開,但仍保留存貸款基準利率,存在貸款基準利率和市場利率並存的“利率雙軌”問題。

“銀行發放貸款時大多仍參照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特別是個別銀行通過協同行為,以貸款基準利率的一定倍數如0.9倍設定隱性下限,對市場利率向實體經濟傳導形成了阻礙,是市場利率下行明顯但實體經濟感受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這是當前利率市場化改革需要迫切解決的核心問題。”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

找准痛點,方可對症下藥,此次開出的改革藥方就是完善LPR形成機制。LPR集中報價和發佈機制於2013年10月25日正式運行,經過近6年的發展,已成為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定價的重要參考。上述負責人稱,進一步提高LPR市場化程度,發揮好LPR對貸款利率的引導作用,可以促進貸款利率“兩軌合一軌”,提高利率傳導效率,推動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新的LPR由各報價行於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9時前,以0.05個百分點為步長,向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提交報價,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算術平均,向0.05%的整數倍就近取整計算得出LPR,于當日9時30分公佈。

央行有關負責人介紹,與原有的LPR形成機制相比,新的LPR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一是報價方式改為按照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加點形成,公開市場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貸便利(MLF)利率,加點幅度主要取決於各行自身資金成本、市場供求、風險溢價等因素;二是在原有的1年期一個期限品種基礎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種,為銀行發放住房抵押貸款等長期貸款的利率定價提供參考,也便於未來存量長期浮動利率貸款合同定價基準向LPR轉換的平穩過渡;三是報價行範圍代表性增強,在原有的10家全國性銀行基礎上增加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和民營銀行各2家,擴大到18家;四是報價頻率由原來的每日報價改為每月報價一次。

之於市場——實際利率降幅尚待觀察

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通過改革完善LPR形成機制,可以起到運用市場化改革辦法推動降低貸款實際利率的效果。前期市場利率整體下行幅度較大,LPR形成機制完善後,將對市場利率的下降予以更多反映。

確實,簡單對比利率傳導的路徑可發現,原先為“貸款基準利率-貸款利率”,現在則為“MLF利率-LPR-貸款利率”,新路徑中,貨幣市場利率向貸款利率傳導的管道更為順暢,有利於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目前,我國1年期MLF利率為3.3%,低於現有的貸款基準利率(4.35%)和LPR利率(4.31%),能一定程度引導貸款利率下行。”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原司長盛松成預計。

這也意味著,MLF利率在政策傳導中的地位和意義變得更為重要。值得一提的是,8月24日將有一筆MLF回籠,屆時其利率變動值得關注。

但在盛松成看來,選擇MLF作為LPR錨定基準利率,或許只是改革的短期權衡而非長期選擇,因為MLF自身仍存在一些問題。例如,MLF的交易對手方主要是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不在名單的中小銀行很難參考MLF利率,為定價帶來難度,未來是否需要進一步擴大交易商範圍,值得探討。

交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指出,企業信貸融資成本的高低,最終取決於企業自身基本面、信用品質、盈利能力等因素,短期內貸款錨定標的的轉換,並不會對信貸市場形成較強的衝擊。新報價方式,可能對於資信等級高的大企業而言,有了與銀行更大的議價空間,而對於中小企業來說,銀行對於信用風險的擔憂是決定其融資成本的根本。

之於銀行——打鐵還需自身硬

“以後不參與金融市場的,可能也不會放貸。”一位銀行從業人員調侃道。

雖為調侃,但是不無道理。央行公告稱,自即日起,各銀行應在新發放的貸款中主要參考LPR定價,並在浮動利率貸款合同中採用LPR作為定價基準。各銀行不得通過協同行為以任何形式設定貸款利率定價的隱性下限。

這使得銀行苦練內功的必要性更高了。盛松成指出,因為商業銀行資產端的定價與負債端的成本是聯動的,所以兩者需要協調推進。若取消貸款基準利率,對資產端採用市場化定價,而負債端仍根據存款基準利率進行定價,這就對商業銀行自身的資產負債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何對沖銀行利率風險?是否增加利率衍生管理工具?這些問題都需要考慮。”他指出。

連平也提醒說,LPR新機制下仍需關注中小銀行流動性狀況和經營穩健性。中小銀行原本在定價能力方面就比大型銀行弱,獲取優質客戶的能力相對不足。資產端定價受到約束,加之相對較高的負債成本,中小銀行淨息差所受到的影響顯然會超過大行。儘管目前銀行體系整體流動性較為充裕,然而新機制疊加尚未完全消除的信用分層壓力,可能對中小銀行帶來不同程度的壓力。因此,在配合LPR新機制的組合政策中,可適當採取差異化的手段,給予中小銀行定價相對靈活但適度的空間,以確保其逐步適應新規則。

此次,為確保平穩過渡,存量貸款的利率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對此,華泰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李超認為,存量信貸是一個逐漸替代的過程,主要目的是緩釋對銀行經營的負面影響,防止對銀行產生過大衝擊,央行充分考慮了銀行需適應利率市場化的影響。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17日公佈了18家LPR報價行。其中,西安銀行、台州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廣東順德農村商業銀行、渣打銀行(中國)、花旗銀行(中國)、微眾銀行、網商銀行為此次報價行擴圍後的最新成員。

“新增加的報價行都是在同類型銀行中貸款市場影響力較大、貸款定價能力較強、服務小微企業效果較好的中小銀行,能夠有效增強LPR的代表性。”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

與此同時,央行將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加強對LPR的監督管理,對報價行的報價品質進行考核,督促各銀行運用LPR定價,嚴肅處理銀行協同設定貸款利率隱性下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規行為。央行還將銀行的LPR應用情況及貸款利率競爭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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