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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永誠財險違規銷售長期健康險被罰35萬元

中国财富网
2019-01-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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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規銷售長期健康保險產品,1月11日,銀保監會向永誠財險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

處罰決定書顯示,自2016年4月,永誠財險開始銷售澳大利亞海外學生醫療健康保險產品,銷售模式為保險人根據投保人投保時選擇的保障期間,向投保人出具多張保險期間不超過1年且保險期間連續的保單,第一年系統自動核保通過後一次性收取所有投保年度保費,並向投保人出具所有投保年度的保單,第二年保單生效前系統不再核保,保單自動生效。財務處理上,保單起保當日確認保費收入,未生效保單保費計入預收保費科目。公司官網對該產品宣傳中有“為您連續提供最長為72個月的保險保障服務”的描述。

而《保險法》第95條規定,“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第3條規定“長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超過一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一年但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短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

銀保監會指出,經查,永誠財險業務範圍不包括長期健康保險,其一次性出具多張保單且收取多年保費,對第二年保單不再核保的行為,屬於超出批准的業務範圍經營。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永誠財險和相關負責人提出了申辯意見,從該行為主觀情況、造成的後果及配合調查情況等方面進行了說明,並請求酌情減輕行政處罰。 銀保監會經覆核認為,永誠財險和相關負責人提出的申辯事由不符合法定減輕或免于行政處罰的條件,對其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基於此,銀保監會決定,因永誠財險違規銷售長期健康保險產品,責令永誠財險改正,並處30萬元罰款;對相關負責人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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