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獨家獲悉,為進一步完善人身險監管精算制度體系,切實有效防範人身險行業風險,監管部門決定對人身險精算制度有關情況開展書面調研。
調研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現行精算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的意見建議。包括但不限於:現行精算制度存在的問題及需要修訂調整的方面;對制訂單獨普通險精算規定的看法及意見建議;對完善分紅險精算規定的意見建議,重點包括規範分紅險紅利分配和利益演示的意見建議等;對完善其他精算制度的意見建議。
二是,對強化法定責任準備金監管的看法和意見建議。包括但不限於:強化法定責任準備金監管可以採取的措施;如果將責任準備金覆蓋率作為監測指標,是否具有可行性及相關操作建議;其他有關法定責任準備金監管的意見建議。
三是,對調整準備金評估利率的看法。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成本收益匹配情況,是否存在利差損風險;對未來公司、行業出現利差損風險可能性和影響的判斷;調整準備金評估利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及意見建議。
調研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現行精算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的意見建議。包括但不限於:現行精算制度存在的問題及需要修訂調整的方面;對制訂單獨普通險精算規定的看法及意見建議;對完善分紅險精算規定的意見建議,重點包括規範分紅險紅利分配和利益演示的意見建議等;對完善其他精算制度的意見建議。
二是,對強化法定責任準備金監管的看法和意見建議。包括但不限於:強化法定責任準備金監管可以採取的措施;如果將責任準備金覆蓋率作為監測指標,是否具有可行性及相關操作建議;其他有關法定責任準備金監管的意見建議。
三是,對調整準備金評估利率的看法。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成本收益匹配情況,是否存在利差損風險;對未來公司、行業出現利差損風險可能性和影響的判斷;調整準備金評估利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及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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