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推動國有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個百分點左右,之後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基本保持在同行業同規模企業的平均水準。
值得注意的是,國企資產負債約束指標標準將分類確定,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適度靈活掌握有利於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創業等領域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而對於監管重點的高負債企業則建立限期降低資產負債率機制。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被列為國企今年的首要任務。財政部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7月末,國有企業資產總額1728488.2億元,同比增長9.4%;負債總額1122240.4億元,同比增長8.8%。資產負債率為64.93%,與2017年末的65.73%相比僅下降了0.8個百分點,不過增速有所放緩。
“總體來看,當前國企資產負債率呈現下降趨勢,但仍偏高。”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企業評價研究室副主任周健奇表示,《意見》的出臺不僅要在當前“去杠杆”,更希望從加強負債約束著手,形成防範國企債務風險、提高經濟發展品質的長效機制,而這首先要形成制度基本面,重要支點包括金融、投資、企業管理等。
根據《意見》,原則上以本行業上年度規模以上全部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基準線,基準線加5個百分點為本年度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基準線加10個百分點為本年度資產負債率重點監管線。國有企業集團合併報表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可由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主業構成、發展水準以及分類監管要求確定。郵政、鐵路等特殊行業或無法取得統計資料行業的企業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由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政策導向、行業情況並參考國際經驗確定。
值得一提的是,對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國有企業,相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明確其降低資產負債率的目標和時限,並負責監督實施。不得實施推高資產負債率的境內外投資,重大投資要履行專門審批程式,嚴格高風險業務管理,並大幅壓減各項費用支出。依據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業務重組、提質增效相結合,積極通過優化債務結構、開展股權融資、實施市場化債轉股、依法破產等途徑有效降低企業債務水準。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