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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延養老險資金運用細則正式出爐

中国财富网
2018-07-0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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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翹首企盼的中長期增量資金來了!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下稱“稅延養老險”)產品開售後,相關的資金運用配套細則也於昨日出爐。

作為老百姓的“養老錢”甚至是“養命錢”,稅延養老險與普通險資運用上有何不同?經營條件具體有哪些?又有哪些明令禁止的行為?昨日,銀保監會下發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均作出了解釋。

設置門檻高 強調經營者過往業績

伴隨著稅延養老險產品的開售,源源不斷的保費收入流入。那麼,誰可以管理這筆資金,這筆資金又將投向何處?這些均備受市場關注。

經梳理發現,《辦法》對開展稅延養老險資金運用業務的保險公司、受託管理資金的投資管理人、投資經理和組合經理以及持續性要求等方面,均提出了相對較高的要求。

比如,要求保險公司需具備較強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和大類資產配置能力,從事資產負債管理和資產配置職能的專業人員不少於8人、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條件。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投資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是實現稅延養老險資金安全穩健運作和長期保值增值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證。通過制定較高的條件要求,可引導市場上最優質的資產管理機構為稅延養老險資金提供投資管理服務。

此外,《辦法》還首次在保險業設定了投資經理和組合經理的條件,強調過往業績要求,對職業道德和專業操守也均提出明確標準。

帳戶隔離 圈定六項禁止行為

關於稅延養老險資金的投資運作,《辦法》明確,稅延養老險資金投資資產劃分為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和其他金融資產等五大類資產。鼓勵稅延養老險資金投向符合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要求的領域。

《辦法》還圈定了六項禁止行為,包括以稅延養老險投資帳戶的名義使用不屬於該帳戶的資金從事投資活動;不公平地對待稅延養老險投資帳戶;挪用稅延養老險投資帳戶的資產;利用所管理的資產謀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利益輸送;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證券交易活動;法律、法規和銀保監會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活動。

同時,《辦法》專門單獨設置了“大類資產配置”一章。對此,上述負責人表示,資產配置、擇時和擇券是投資組合管理的三大重要工具。國外成熟市場的理論和經驗表明,大類資產配置是管理長期資金、獲取穩定收益的重中之重,能夠保證投資組合在既定風險偏好的約束下爭取最優收益,同時避免重大損失的發生。

中長期增量資金入市可期

稅延養老險試點能直接刺激個人繳納保費的積極性,從而撬動國內商業養老險市場巨大的保費增量需求。昨日,銀保監會還公佈了第二批經營稅延養老險機構名單,又有4家險企入圍。截至目前,共有16家保險公司獲批經營稅延養老險。

那麼,稅延養老險究竟能撬動多大的商業養老險市場?隨著稅延養老險在全國的鋪開,有望撬動整個商業養老險保費規模在未來5年內超過萬億元,將成為保險市場的最大增量資金來源。稅延養老險試點的意義也絕不僅僅是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駛入增長快車道,同時還利好資本市場。陳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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