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獲悉,保監會近日決定解除對浙商財險實施的停止接受非車險新業務及停止增設分支機搆的監管措施。
由於捲入“僑興債”風波,浙商財險經營出現虧損,償付能力觸碰監管紅線。今年9月,因該公司二季度核心償付能力僅達45%,低於50%的最低要求,風險綜合評級為D級,保監會責令其增加資本金,完成增資擴股工作。同時,保監會暫停浙商財險非車險新業務,停止增設分支機搆,要求浙商財險增加資本金完成增資擴股。
10月底,浙商財險15億元增資到位,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從第二季度的90.79%猛升至328.34%;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也從二季度的45.4%上升至268.34%。
由於捲入“僑興債”風波,浙商財險經營出現虧損,償付能力觸碰監管紅線。今年9月,因該公司二季度核心償付能力僅達45%,低於50%的最低要求,風險綜合評級為D級,保監會責令其增加資本金,完成增資擴股工作。同時,保監會暫停浙商財險非車險新業務,停止增設分支機搆,要求浙商財險增加資本金完成增資擴股。
10月底,浙商財險15億元增資到位,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從第二季度的90.79%猛升至328.34%;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也從二季度的45.4%上升至2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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