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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易制度測試緊鑼密鼓 新三板交易或迎“集合競價”

中国证券网
2017-12-1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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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盤中交易分為集合競價、做市兩種,協定轉讓方式變為收盤後交易;創新層集合競價股票擬於盤中5個時間點作撮合處理,撮合前5分鐘內每12秒刷新行情;盤後的協定轉讓,申報交易數量要求不得低於10萬股,或交易金額要求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不合格投資者將不能交易任何掛牌公司集合競價股票……

備受市場關注的新交易制度,正在全國股轉公司的安排下,緊鑼密鼓地展開測試。上證報記者經過多方求證,獨家獲悉相關細節。

不過,新三板一攬子交易制度改革最終以何種形式呈現,仍然有待揭曉。

集合競價有望閃耀登場

據參與相關測試的券商介紹,目前測試的方案是引入集合競價申報業務,與做市交易互為補充。該交易方式下,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日9:15-11:30和13:00-15:00兩個時間段進行限價申報。同時,投資者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值得關注的是,同是集合競價,基礎層和創新層企業還是有區別的。其中,基礎層企業股票每個交易日只在收盤前進行1次撮合處理,創新層企業股票則可以進行5次撮合處理。每次撮合成交時,系統會選定成交量最大的價格作為最終的成交價格,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都將全部成交。

採取集合競價交易的股票,申報價格不得超過前收盤價的50%至200%,無前收盤價的股票申報價格不受此限制。而如果是做市轉讓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的企業,則將以做市階段的最終收盤價格計算集合競價有成交首日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協議轉讓或扮演“大宗交易”角色

集合競價閃亮登場,或與做市交易“共舞”,但在測試中,參與的券商發現,協議轉讓也沒有完全退出交易江湖,而是從盤中轉至盤後。

按照目前測試的規則,協定轉讓將在收盤後半個小時內進行,且要求投資者申報交易數量不得低於1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協議轉讓的價格申報,也是市場各方人士頗為關心的內容。據參與測試的券商介紹,擬議的申報價格不能高於前收盤價的200%或當日最高成交價中的較高者,同時也不能低於前收盤價的50%或當日最低成交價中的較低者。

據相關券商人士介紹,部分券商的協定轉讓系統尚待優化,存在價格區間設置缺失、周邊嵌套不完善、訂單無法正常委託等問題。“現在正在對系統加緊完善和升級。”該人士表示。

市場各方期待改革落地

自12月份以來連續兩個週末,新三板均進行了交易系統內部測試。據相關人士介紹,其中12月2日的測試更為全面、系統,而12月9日的測試則主要是券商總部與各營業部進行協調。作為新三板市場的重要參與力量,新三板企業、各投資機構(包括基金公司),雖未能全部參與交易測試,但都在密切關注著相關動態。

安信證券諸海濱在其研報中表示,縱觀近三年以來新三板市場運行情況,投資者的風險偏好較低,投資者提交的多為小額訂單委託。因此,引入競價後的混合交易制度有利於高效完成交易,同時也可降低交易成本。競價交易制度由於大量委託直接匹配成交,有利於解決流動性不足的問題,不過在交易量較少時,容易形成供求數量的失衡和劇烈的價格波動。

也有基金公司相關產品負責人認為,在2015年底至2016年初成立的大量新三板產品已經步入退出期,大宗交易有利於緩解這方面的需求。

多位市場人士表示,盼望監管層能夠加快落實交易制度改革。更重要的是,希望監管層明確新三板的改革步驟。“交易制度改善是新三板市場改革發展的積極信號。目前大家信心太弱,沒有增量資金入場。如果改革預期明確,更有利於市場信心的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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