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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等領域案件頻發 監管層發文排查風險

中国证券网
2017-03-0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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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來銀行業陸續發生的多起重大案件和風險事件引起監管層關注。上證報記者獨家獲悉,2月中旬監管部門下發通知要求銀行強化內控合規管理,組織案件風險排查,摸清底數,防範案件風險。

相關人士對上證報記者透露,通知點明問題集中反映在三個方面:一是票據、同業投資、理財、擔保等業務領域大案頻發;二是授權審批、櫃檯操作、印章管理等業務環節管理失控;三是基層員工、關鍵崗位、中高層管理人員等重要人員行為失范。

與之相對應,此次通知點明的三大風險排查重點分別為:一是經營模式粗放、風險管理水準較低的高風險機構和業務大幅波動或超常規增長的機構;二是票據、同業、理財、擔保等近期集中暴露出案件風險的業務;三是一線櫃員、重要崗位、基層機構負責人等關鍵人員。通知要求通過全面風險排查,摸清底數。

陸續發生的案件和風險事件被認為反映出部分機構風險意識和內控管理薄弱,合規建設滯後、監管制約失衡、責任追究不力等問題。監管部門認為,受內外部多重因素影響,當前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防範形勢依然嚴峻,因此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針對當前案件形勢和自身實際,組織開展全面的案件風險排查。

監管層要求銀行進一步完善內控合規制度,強化操縱風險管控,嚴格規範同業帳戶的開立和使用管理,密切關注同業帳戶資金異動,不得出租、出借帳戶或將帳戶委託他人代為管理。

防控跨市場合作業務風險也是一大要點。相關人士透露,監管層要求銀行高度關注同業業務、投資業務和理財業務中跨市場、跨行業的交叉性金融產品,嚴防由於融資鏈條長、通道機構多、杠杆程度高、嵌套程度深等帶來的風險。

“通知要求銀行實施穿透原則,全面掌握底層基礎資產資訊和實際風險承擔情況,對資金來源於銀行體系的各類交叉金融業務,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納入全面風險管理。審慎選擇交易對手,加大對交易對手的審查核實力度。”相關人士稱,監管層要求對交易對手的准入條件、資質、業務範圍、授信管理、風控能力等關鍵環節做到應核盡核,對重大業務交易和存有明顯漏洞的,要通過向上級管理機構進行核實等方式確保交易真實有效。

另外,此次監管部門還要求開展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嚴查基層負責人及員工違法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私售“飛單”、誤導或誘導購買投資理財產品、與社會不法仲介勾結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等行為。

上述人士透露,地方監管部門可能會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問題,並適時對外披露,以促進銀行業依法合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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