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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A或符合納稅條件 中長期投資價值有限

中国证券网
2017-01-1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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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債券市場的回暖,分級A份額開始走出反彈行情,且價格漲幅高於同期國內債券指數的漲幅。但對於該類產品中長期的投資價值,業內人士的預判相對謹慎,一方面因為對於債市持保守的預判,另一方面則因為分級A或符合納稅條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投資價值。

上海證券基金分析師認為,展望未來中期行情,分級A價格上升空間有限。在其看來,當前市場環境下,分級A債性突出,在社會融資成本逐漸提高的趨勢下,約定收益率不再具有突出的高收益優勢,分級A的高溢價不復以及折價逐漸成為常態。

此外,近期財政部公佈《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在金融行業掀起了波瀾。其中涉及到公募基金行業的,主要有幾點:“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需要徵稅;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目前業界認為新增交稅較為明確的,主要是保本基金,根據新政將新增繳納收益的6%稅費,並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進行代繳。目前來看,新政對徵收範圍的界定相對較粗,未來或將一步步清晰界限。

上海證券分析師認為,從稅收新政對金融產品收稅的範圍來看,有下折機制的分級A,持有期間本金有保障、獲得一定約定收益,經濟實質上類似於保本、獲得利息性質收入的金融產品,按照當前法規條款將有可能被包含在徵稅範圍中。目前在分級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中,關於稅收方面的描述較為籠統,主要在“基金稅收專案”中,描述了“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對金融產品徵稅,最終稅費的承擔有兩種可能:第一、基於高度競爭的環境,管理人可能主動自己消化該稅款,這將加大管理人運營成本。第二、由產品的持有者承擔,這將直接降低實際收益率。

上海證券分析師認為,從分級A的情況來看,如果被納入繳稅物件,根據法規直接稅費承擔者將為分級A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分配約定收益時進行代繳。這勢必對分級A收益造成侵蝕:相當於分級A獲得的約定收益,不僅要面臨分配的母基金份額變現風險,還要面對6%幅度的縮水。如果分級A持有者對收益率較為敏感,或將進一步加劇分級A的需求下降、流動性萎縮。此外,分級A的約定收益納稅,還存在收益分配以基金份額形式、納稅基數較為不確定的問題,都在交稅的實際操作產生困難。即便可能有基金管理人為了取得競爭優勢,自我消化、予以補足持有人稅費,也將對管理人繼續保持分級運作模式的積極性產生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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