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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金融機構和企業在上限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中国证券网
2016-04-29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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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4月29日從央行獲悉,央行有關負責人就全國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問題答記者問。對於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管理部門採取何種方式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金融機構和企業,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而是由金融機構和企業在與其資本或淨資產掛鉤的跨境融資上限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該負責人表示,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後需在規定時間內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進行事後備案並報送有關資料,對於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企業和金融機構以及為企業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該負責人還表示,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調控需要和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設置並調節相關參數,對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跨境融資進行逆週期調節,使跨境融資水準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控制杠杆率和貨幣錯配風險,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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