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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營業網點服務等9項金融國家標準發佈

北京
2016-01-05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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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5日發佈《銀行營業網點服務基本要求》等9項金融國家標準,納入了避免客戶排長隊等基礎性指標,並將於6月1日實施。

記者從人民銀行瞭解到,《銀行營業網點服務基本要求》國家標準規定了服務環境和功能、服務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提出營業網點可選配諮詢引導服務、自助服務、櫃面服務、理財服務、智慧服務等5類服務功能分區並明確了具體要求,為客戶提供更加專業的金融服務。

與之配套的《銀行營業網點服務評價準則》國家標準,提出了包括營業網點員工主動告知客戶相關服務專案及價格等94項具體評價指標,是所有銀行網點原則上需達到的基本要求;另外營業網點根據客流量彈性排班、設置彈性櫃檯或服務視窗等25項指標,為各網點實現差異化服務提供了指導。

《銀行業產品說明書描述規範》國家標準明確了產品說明書應列明產品適合的客戶群、服務費用、預期收益、風險分析等36個實質性要素,應清楚地描述銀行產品憑據、預期收益、服務費用等改變的期限和方式等,便於購買者掌握銀行產品憑據更新時間及方式,明確預期收益和服務費用改變的時間和條件,將"看不清、摸不著"的銀行產品通過"清晰透明、統一規範"的產品說明書呈現給客戶。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要求,金融機構應自覺地用更高標準來規範服務,防範風險,不斷提高金融產品和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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