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期待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28日公佈。業內人士認為,辦法體現了對網路借貸的"底線監管"思路,明確其資訊仲介性質,行業發展將逐步規範。
網貸平臺金信網副總裁王鳳華表示,辦法基本採取"底線監管"原則,進一步明確P2P網貸的資訊仲介定位,劃定了12條"紅線",明確網貸機構禁止從事的行為,除了包括此前確定的禁止自融、設立資金池、期限錯配外,還明確了禁止平臺代銷金融理財產品、從事股票配資等業務。這12條"紅線"是要讓P2P網貸行業的創新不能偏離資訊仲介的初衷,真正服務於小微融資需求。從總體看,監管層給予P2P網貸較為寬鬆的發展空間。
當前,P2P網貸風險高企,每3個平臺就有1個有問題。盈燦集團總裁、網貸之家創始人徐紅偉指出,根據辦法,三類問題平臺將消失:一是詐騙平臺,辦法對行業實行備案登記制,意味著行業有一定的門檻,這類平臺無備案即無法生存;二是帶病上線平臺,即原來已有窟窿,想通過P2P不斷造血生存的平臺,根據辦法中12項行業禁止行為以及借款人禁止行為的規定,這類平臺將無法生存;三是龐氏騙局平臺,辦法強調行業資訊披露,要求平臺公佈壞賬、逾期率、代償率等資訊,這類平臺將因為資訊披露而現形。此外,辦法規定P2P平臺不得開展線下業務,開線下門店。當下不少線下理財公司將自己標榜為P2P,也將被逐步清理。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辦法明確網貸機構須選擇銀行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資訊披露的要求細化、透明,這從制度上給予投資者保護,也大大增加了騙子的詐騙難度、問題機構的違規成本。隨著行業洗牌加速,市場秩序將逐步規範,P2P網貸行業將迎來真正意義上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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