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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銀監會科技部計畫試點投貸聯動

中国证券网
2015-10-28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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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副部長李萌昨日在“2015浦江創新論壇”科技金融高峰論壇上透露,科技部計畫與人民銀行和銀監會一起,選擇若干符合條件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商業銀行試點投貸聯動,積累經驗後向全國推廣。

今年5月,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在國新辦政策吹風會上表示,計畫推動商業銀行投貸聯動機制研究。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鼓勵創新投貸聯動等融資方式支援創新企業。

上海市銀監局副巡視員金愛華表示,投貸聯動的業務模式是指信貸加風投的業務模式,即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等專業機構合作,在傳統銀行信貸業務和專利、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之外,通過投貸聯動方式提供信貸資金,以及為股權投資基金提供貸款等。在美國,對高科技企業的貸款幾乎都是由銀行與風投機構聯合操作的。

我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因此,商業銀行目前尚不能直接持有企業的股權或認股權證。國家開發銀行此前通過特批,獲得了目前國內銀行業唯一人民幣股權投資牌照——國開金融有限責任公司。

此前,商業銀行的“投貸聯動”實踐的具體操作方式是PE、VC機構投資後商業銀行跟進貸款,以及銀行貸款的同時由其他機構代持企業的認股權證。

浦發銀行副董事長、行長劉信義認為,認股權證是為了抵補貸款時的風險,不在現階段增加企業的負擔,未來企業發展態勢良好、產生收益後,再將一部分收益給到商業銀行。

8月21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促進金融服務創新,支援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當中提出爭取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支持,由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從事股權投資的全資子公司,與銀行形成投貸利益共同體,建立融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機制。

也有商業銀行人士表示,希望能在自貿區等地區先行先試,比如由商業銀行直接持有企業的認股期權。其用意並非長期持有企業的股權,而是用以抵補銀行貸款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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