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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員:“十三五”做好四方面工作建設金融強國

中国证券网
2015-10-1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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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陸磊14日在《人民日報》上撰文表示,我國正在從資本與技術的承接者走向資本與技術的輸出者。與之相適應,我們必須建設一個高效、穩健、開放的金融體系,努力建設金融強國。

文章表示,從經濟大國走向經濟強國,必然伴隨著金融由大而強。金融強國一般具有以下三個重要特徵。其中,貨幣、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是金融強國的三大支柱。

文章指出,金融強國往往以若干傢俱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品牌影響力和系統重要性的大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為重要載體。目前,我國在這方面還有一定差距。

文章表示,為建設金融強國,“十三五”時期,我們應著力做好以下工作: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積極參與全球金融治理;樹立現代市場理念,不斷拓展金融市場深度與廣度,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著力建設現代金融體系,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構建現代化金融監管體制,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文章強調,綜合化經營、影子銀行和互聯網金融等新型金融業態的發展,迫切要求加快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完善金融監管體制,以確保金融安全。而中央銀行在緊急關頭的流動性救助是應對金融危機的重要手段。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完善現代化金融監管體制,理順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體系,加強中央銀行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功能監管,實現對新型金融業態的監管全覆蓋,是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設金融強國的制度保障。

以下為全文:

人民要論:在改革開放中建設金融強國

世界近現代史告訴我們,經濟強國必然是金融強國,唯有成為金融強國方能成為經濟強國。

國家大小之別,在於資源稟賦差異。漢唐以來,我國始終以人口眾多、地大物博而居世界經濟以及財政、資金融通前列。國家強弱之別,源于資源配置差異。20世紀以來,全球資本、技術和人力資源配置以及產業鏈的分工與組合都與世界金融中心高度關聯。經濟強國必須具有在世界範圍內配置資源的能力,因而必然是金融強國。從產業看,大國在分工鏈中居於重要地位,但強國才能決定分工形式;從資源配置看,大國是資源的主要使用者,但強國才是資源的最終配置者。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和金融快速發展,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推進,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通過利用外資和吸收國際產業資本,我國已成為世界經濟資源的重要使用者,但還不是重要配置者。從某種意義上講,當前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意味著我國正在從資本與技術的承接者走向資本與技術的輸出者。與之相適應,我們必須建設一個高效、穩健、開放的金融體系,努力建設金融強國。

金融強國是經濟大國可持續發展的必然方向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資源配置的樞紐。金融強國作為經濟強國的重要特徵,主要建立在強大的經濟、軍事和外交實力基礎上,以享有國際金融市場定價權而掌握世界經濟資源配置權,以享有國際貨幣發行權而獲得國際鑄幣稅收益。當代金融強國大都憑藉其金融業的強大競爭力,成為世界經濟資源的配置中心。

從一國經濟發展階段看,金融強國是大國發展為經濟強國的必經階段,與經濟決定金融的基本邏輯相契合。在主要發達經濟體的實踐中,金融業發展一般始自本國實體經濟發展的內源性投融資需求,金融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也與本國實體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基本一致。一方面,現代經濟強國均從製造業起步,其生產部門的規模擴張產生擴大融資需求的內在動力,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服務範圍隨之拓展;另一方面,實體經濟總量擴張往往伴隨著利潤率平均化和邊際收益遞減過程,企業沿著從製造走向創造、從規模走向品質的軌跡發展,必然對多層次、多元化和多類型金融服務提出更高要求。無論經濟規模擴張還是產業轉型升級,都會推動金融總量擴大和金融服務方式變革,推動一國由金融大國向金融強國轉變。

從一國經濟對外影響力看,建設金融強國是提高國際影響力的必經之路,與競爭力決定一國國際經濟地位的邏輯相契合。在經濟全球化時代,決定一國經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因素之一是要素價格。1860年前後,北美以廣袤而廉價的土地吸引了歐洲的種植業和製造業轉移,進而發展成為世界經濟中心。1980年前後,東南亞以其豐富而廉價的勞動力資源吸引了外商直接投資,實現了製造業快速發展,創造了經濟奇跡。今天,我國消費者在境外強大的購買力、我國企業的海外佈局、人民幣國際化等都在一定程度上與我國過去30多年製造業的快速發展相關聯。世界製造強國勢必演進為金融強國,這是國家發展通例。我國從製造大國向製造強國邁進,不可忽視這一點。

貨幣、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是金融強國的三大支柱

從經濟大國走向經濟強國,必然伴隨著金融由大而強。金融強國一般具有以下三個重要特徵。

主權貨幣國際化程度高,參與或主導全球經濟金融治理能力強。產業競爭力與歷史機遇共同推動一個主權國家的貨幣國際化。二戰以後,美元的國際儲備貨幣地位源于戰爭對歐亞眾多國家產業體系的摧毀以及戰後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和國際貨幣體系重建。在宏觀上,美國作為世界主要債權人、投資者和製造國的地位,推動美元成為主要國際儲備貨幣和國際大宗商品計價貨幣。在微觀上,金融強國的主權貨幣往往能夠為國際貿易活動和國際金融市場所廣泛接受,直接充當國際支付、外匯交易和價值儲藏的貨幣。因此,金融強國的貨幣政策往往具有溢出效應,即該國中央銀行收緊或放鬆銀根會直接引致其他國家匯率和利率發生相應變化,並間接影響國際金融市場、國際大宗商品市場和跨國資本流動。

金融市場發育程度高,參與甚至決定全球金融資源配置能力強。一般情況下,金融強國都擁有一個或幾個國際金融中心,掌握世界經濟資源配置權和國際金融市場定價權,其平臺是全球性的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商品市場。以美國為例,紐約證券交易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投資者(儲蓄資金)和融資者(企業和專案),對全球金融產品價格和大宗商品價格具有一定的定價基準作用,從而使美國能夠以較低利率吸引其他國家儲蓄資金,同時以直接投資等形式對世界各地進行投資,以獲得較高收益。

實體經濟與金融體系良性互動,金融發展的可持續性強。金融強國必然建立在治理有效、內控健全、機制靈活、競爭力強的金融機構體系之上。金融強國往往以若干傢俱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品牌影響力和系統重要性的大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為重要載體。目前,我國在這方面還有一定差距。按照一級資本規模排名,2015年我國商業銀行佔據全球10大銀行中的4個席位。但與主要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銀行海外資產占比較低,排名全球第一的中國工商銀行海外資產占比僅為10%左右。在金融穩定理事會2014年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中,我國商業銀行尚未列入前10位。此外,在2015年全球最大10家投資銀行中,美國占5家,歐洲占5家,我國銀行榜上無名。從金融大國走向金融強國,我們還需要持續努力。

堅持改革開放是建設金融強國的關鍵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金融市場不斷完善,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加工大國、貿易大國乃至金融大國的形象逐步形成。但是,隨著資源環境約束趨緊,過去長期支持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傳統優勢正在弱化,我國經濟亟須調整結構、轉型升級。借鑒歷史經驗、比較國際做法,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全面深化經濟金融改革,做大做優做強我國金融業,是建設金融強國的唯一途徑,對於“十三五”時期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經過幾十年發展,我國金融規模不斷擴大,對實體經濟的貢獻度不斷提高。但是,目前我國金融結構還不夠合理,仍以間接融資為主;金融市場對內對外開放程度還有待提高;金融體系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還需要加強。從以量見長的金融大國發展為以質取勝的金融強國,仍然任重而道遠。“十三五”時期,我們應著力做好以下工作。

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積極參與全球金融治理。近年來,人民幣跨境使用快速發展,2014年12月人民幣成為全球第二大貿易融資貨幣、第五大支付貨幣、第六大外匯交易貨幣。以金融大國為新起點建設金融強國,進一步做強我國金融業,要求我們在資本帳戶開放和人民幣匯率改革的基礎上,加快人民幣國際化步伐,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SDR),成為可兌換、可自由使用貨幣。到“十三五”時期末,使人民幣跨境收支占我國本外幣跨境收支的比重從2014年的23.8%提高至35%左右。同時,全面提升我國在多邊經濟金融組織中的影響力和話語權。積極反映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和訴求,推動建立更加均衡、更加平等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體系。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和絲路基金為載體,構建全方位開放新格局,深度融入世界經濟體系。

樹立現代市場理念,不斷拓展金融市場深度與廣度。堅持投資功能與融資功能並重的金融市場發展理念,完善以資訊披露和維護市場紀律為核心的金融市場監管制度,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在總結股票市場波動經驗教訓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股票市場制度,提高社會融資中股權融資比重,在化解高杠杆率風險的同時實現資源配置市場化。以合格機構投資者和場外市場為主發展規制統一、運行高效的債券市場體系,發展資產證券化、市政債、高收益債、可轉換債,優化交易機制,提高債券市場流動性。同時,提高金融市場國際化水準,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

著力建設現代金融體系,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我國實體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的壓力加大,這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體制機制,還應突出三個重點:完善科技金融體系,促進科技與金融深層次結合,支持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展綠色金融體系,促進國民經濟綠色轉型,助力綠色化發展;推進普惠金融戰略,大力提高金融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服務水準。

構建現代化金融監管體制,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綜合化經營、影子銀行和互聯網金融等新型金融業態的發展,迫切要求加快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完善金融監管體制,以確保金融安全。國際經驗表明,無論是外部衝擊導致的貨幣危機,還是金融機構壞賬導致的銀行危機,抑或資本市場波動引致的國際收支危機,往往集中表現為流動性危機。中央銀行在緊急關頭的流動性救助是應對金融危機的重要手段。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完善現代化金融監管體制,理順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體系,加強中央銀行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功能監管,實現對新型金融業態的監管全覆蓋,是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設金融強國的制度保障。(作者為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 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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