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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交易所9月份已發26份監管函 重在加強停複牌管理

中国证券网
2015-09-2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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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通過對滬深交易所發佈的資訊進行統計後得到的資料顯示,9月份,兩交易所已對25家上市公司採取了監管措施。其中,上交所發出15份監管工作函(*ST新億領到兩份),深交所發出11份監管函。

對於為什麼對上述25家公司採取監管措施,除了世茂股份,剩下的24家,滬深交易所只給出了簡單的原因,並沒有進行詳細說明。

通過進一步對被採取監管措施的25家上市公司進行梳理,在上交所的14家公司中,“要求公司加強停複牌管理”占比最大,共有11家。

因為資訊披露問題而收到監管函的公司同樣不在少數。《證券日報》記者通過梳理後發現共有6家。值得關注的是,*ST新億在9月份兩次收到上交所發出的監管工作函。其中,9月21日發出的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加強資訊披露管理並及時披露控股股東股權被凍結的公告;9月24日發出的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和控股股東儘快核實控股股東股權凍結事由並按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此外,在被採取監管措施的上市公司中,海印股份是因為未按上市規則規定履行董秘聘任程式;冠福股份等兩家公司是因為未能積極配合監管;禾盛新材是因為公司籌畫重大事項內幕資訊知情人登記不完整;銀潤投資是因為股東違規超比例持股。

值得關注的是,世茂股份是上述26家公司中唯一一家披露較為詳細的。根據上交所出具的監管工作函,2015年6月16日,世茂股份副總裁孟潔因股票期權行權取得45萬股公司股票並完成股份登記。該部分股份於2015年6月25日上市流通。2015年6月29日,孟潔累計賣出所持公司股份11萬股。

孟潔未遵守《證券法》有關規定,構成短線交易的違規行為,同時也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孟潔予以監管關注。

同時,上交所提醒,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引以為戒,在從事證券交易等活動時,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所業務規則,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並認真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做好資訊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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