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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產品屢遭侵權?6部門幫你想“辦法”

新华网
2019-05-0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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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農業部、海關總署、版權局、智慧財產權局聯合制定並印發了《加強網購和進出口領域智慧財產權執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該《實施辦法》意在加強網購和進出口領域智慧財產權執法,嚴厲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密切部門間協作配合,進一步提高智慧財產權執法能力,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相關領域侵權具有一定特徵

  “網上購買產品是當前最為重要的交易形式,特別是在日常消費商品領域,網購和進口商品涉及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情況也極為普遍。” 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國華律師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介紹,其中既有非法使用他人專利產品的侵權,也有非法使用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侵權,更有大量盜版智慧財產權的侵權。

  說起網購和進出口領域智慧財產權侵權,近期發生的“小豬佩奇”智慧財產權維權案可謂家喻戶曉。

  據報導,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小豬佩奇”商標所有人訴某天貓店鋪商標侵權案。這家店鋪經營商品名稱為“小豬佩奇”的各類服裝,而且服裝正面印有“Peppa Pig”標識。法院最終認定該店鋪賣家生產銷售侵權商品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判決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70萬元。

  這只是“小豬佩奇”維權的一個案例。自2018年下半年起,余杭區人民法院陸續受理了“小豬佩奇”權利人針對淘寶、天貓賣家和平臺提起的著作權侵權及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80餘起,訴請總標的額超2800萬元。

  王國華認為,網購和進出口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侵權,具有一定的特徵。以網購為例,一方面侵權實施的範圍較廣;另一方面,確定侵權主體存在一定困難。

  “網路銷售具有空間上的全地區性,銷售時間的24小時性,可以實現遠在千里之外的交易完成,所產生的侵權範圍較廣,實施的危害性較大。”王國華說。

  網購侵權涉及的侵權主體難以確定,也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王國華認為,網站店鋪可以通過提供虛假的營業執照和身份證件開設網店,導致大量侵權主體以虛擬形式存在。由於侵權主體的隱蔽性,所產生的民事賠償責任難以實現。

  推進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銜接

  不過,以後想在網購和進出口領域繼續打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歪主意,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實施辦法》首先要求依法加強執法監管,並提出幾項加強網購和進出口領域智慧財產權執法的措施。例如,強化對網路購物和進出口領域的日常監管,依法嚴厲查處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地理標誌、商業秘密等違法犯罪行為。

  在拓寬線索來源管道方面,《實施辦法》提出要充分發揮投訴舉報熱線作用,暢通社會投訴舉報管道。同時,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網路監測資訊化平臺的作用,加強大資料、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在執法監管中的應用,提高對網路交易資料的分析研判和違法線索的篩查發現能力。

  此外,《實施辦法》還列出了強化執法協調聯動、大力推進行刑銜接、完善社會共治機制、建立工作保障制度等措施。

  王國華認為,《實施辦法》中有不少亮點:一是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可以實現一站式舉報智慧財產權侵權;二是對於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可實現多個行政部門聯動處理,大大節約了當事人的救濟成本,也提高了行政處理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效率;三是對於嚴重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不僅可通過行政處罰方式解決,也可通過刑事措施給予處罰,推進了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銜接。

  “《實施辦法》對於網購和進出口領域實施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會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可通過海關及智慧財產權行政部門及時實現權利的救濟。”王國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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