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電池回收市場盼來了政策東風。12月1日,工信部發佈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網路。未來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多種激勵政策,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
明晰多方責任 鼓勵回收利用
按照徵求意見稿,國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簡稱“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均將納入管理範圍,提出了產品全生命週期理念,無論生產、使用、利用、貯存還是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都將按照要求回收處理。徵求意見稿強調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未來汽車生產企業將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主體責任。
徵求意見稿提出了汽車生產企業在多個方面應承擔的責任。其一,在設計、生產階段,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一系列有利於後期回收管理的規定。如,動力蓄電池設計開發應採用標準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結構設計,對動力蓄電池固定部件進行可拆卸、易回收利用設計,按照國家統一編碼標準要求對所生產動力蓄電池產品進行編碼,並應在溯源資訊系統中建立動力蓄電池編碼與新能源汽車的對應關係,以便通過企業監測平臺監控動力蓄電池運行安全狀態。徵求意見稿對動力電池銷售、使用維修階段以及報廢後的資訊追蹤和管理做出了詳細的說明。
其二,在回收環節,徵求意見稿明確了汽車生產企業應負的責任。如,負責回收新能源汽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與回收拆解企業合作回收新能源汽車報廢後產生的動力蓄電池,並在出現重大變化時(如破產、兼併重組等)向工信部備案責任變更情況。徵求意見稿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等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網路”,並稱“汽車生產企業應採取多種方式為新能源汽車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務,通過回購、以舊換新、給予補貼等措施,提高用戶移交廢舊動力蓄電池的積極性。”對於回收利用舊電池,徵求意見稿對報廢、收集、貯存及運輸等階段均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徵求意見稿指出,工信部會同國家標準化主管部門制定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相關拆卸、拆解、包裝運輸、餘能檢測、梯級利用、材料回收利用等技術標準,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標準體系。同時將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網點備案制度。
在規範化管理的同時,扶持政策也將出臺。徵求意見稿指出:“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財稅優惠、產業基金、積分管理等激勵政策,研究探索動力蓄電池殘值交易等市場化模式,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
廢舊動力電池市場潛力巨大
業內普遍認為,政策出臺正當時。在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進入高增長階段後,車用動力鋰電池需求同步高增長,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的市場空間也將打開。因此,隨著徵求意見稿的出爐,業內人士紛紛將動力鋰電池回收和梯次利用產業視作新機遇。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常務副會長劉強稱,中國將迎來動力電池報廢高峰期。2016年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車生產30.2萬輛、銷售28.9萬輛,同比分別增長93%、100.06%。作為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零部件,動力電池出貨量持續高增長。按照相應的報廢標準,預計到2020年中國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累計報廢量將達到17萬噸左右。江西理工大學副校長、清華大學教授徐盛明認為,2015年我國鋰離子電池總產量47.13Gwh,其中動力電池產量16.9Gwh,占比36.07%,預計到2020年我國動力鋰電池的需求量將達到125Gwh。
國金證券測算,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將從2018年開始暴發,當年即可達50億元規模;到2020年和2023年,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規模將進一步增長至136億元和311億元。
已經提前佈局動力電池回收業務、且具備相關技術和資質憑證的企業,將具有先發優勢。如格林美已經佈局廢舊電池材料分解業務,杉杉股份已經佈局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及回收業務。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