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 貿易

海關總署:企業可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報關手續

北京
2016-05-12 21:13

已收藏


海關總署網站12日發佈的2016年第32號公告稱,自公告發佈之日起,已經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企業,在海關辦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後,可以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替代海關註冊編碼,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申報手續。尚未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企業,繼續使用海關註冊編碼辦理進出口申報手續。
相關新聞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