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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對新上市企業給予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補貼

中國證券網
2023-12-27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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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12月27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指出,提升資本市場發展水準,對利用資本市場發展的廣州市企業按標準給予補貼。

  《若干措施》稱,對在境內外證券市場直接新上市的企業,按首發上市實際募集資金的規模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其中:募集資金15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補貼500萬元;募集資金15億元以下、8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補貼400萬元;募集資金8億元以下的,一次性補貼300萬元。已上市公司首次在廣州市實質開展業務運營活動,並對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實質貢獻後,一次性補貼300萬元。

  對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的企業,以及已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創新層企業,首次在廣州市實質開展業務運營活動,並對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實質貢獻後,均一次性補貼100萬元。

  對廣東股權交易中心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批准的業務及產品創新試點,單個創新試點補貼300萬元。(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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