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1月25日電(記者吳宇)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上海市鼓勵設立和發展外資研發中心的規定》(簡稱《規定》),進一步聚焦更高品質吸引外資。其中,"全球研發中心"概念引人關注。
《規定》明確多項便利化舉措,鼓勵外企在上海設立外資研發中心並升級為全球研發中心,鼓勵外企在上海設立開放式創新平臺。
全球研發中心,是指擁有獨有的研發技術平臺,承擔全球研發專案的關鍵步驟和絕大部分過程,研發項目進展與全球同步,屬於外國投資者設立的全球級別的研發中心。
《規定》表示,申請認定全球研發中心,除需符合外資研發中心相關條件外,還應滿足兩項特殊條件:一是經母公司授權為全球最高級別的研發中心,並承擔全球研發專案;二是累計研發總投入不低於1000萬美元,上一年度研發投入占母公司全球研發投入的比例不低於10%。
據上海市相關政府部門介紹,鼓勵外企設立研發中心和開放式創新平臺,特別是鼓勵外企將研發中心升級為全球研發中心,在於順應外企當前在華發展需求,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國際科技創新交流合作格局,積極融入全球科技創新網路,帶動境內外中小企業和團隊創新創業,推動外資研發中心成為外資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引擎。
按照規定,外企在上海設立研發中心,可在跨境通關、金融服務、人才引進、人員出入境和停居留、住房和用地保障等方面享受便利。
《規定》明確,外資研發中心可以參與政府組織實施的專案。對在積體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慧等重點領域承擔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計畫等項目的外資研發中心,可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支援。
對於外資研發中心獲得授權的國內和國外發明專利,《規定》明確可按照上海有關規定獲得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可以申報專利工作試點示範單位,並享受相關政策。
在稅收領域,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採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外資研發中心,是指外國投資者設立、從事自然科學及其相關科技領域的研究開發和實驗發展(包括為研發活動服務的中間試驗)的機構,研發內容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產品開發等方面。
統計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已有477家外資研發中心落戶上海,其中由"世界500強"企業設立的研發中心約占三分之一。外資研發中心主要集中在上海重點發展的生物醫藥、資訊技術、汽車零部件、化工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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