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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合資格雇主可從5月25日起申請"保就業"計畫支援

新華社,香港
2020-05-1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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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香港5月12日電(記者周文其)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2日表示,特區政府已經大致確定為雇主提供財政支援的"保就業"計畫細節,符合資格的雇主可從5月25日起提出申請,申請期為3個星期,第一期的工資補貼涵蓋6月至8月。

特區政府發言人在4月底介紹,特區政府將儘快推出承擔額達810億港元的"保就業"計畫,目標是向雇主提供財政支援,協助他們保留原本因業務萎縮而無可避免會被遣散的員工。參加"保就業"計畫的雇主須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並會把政府工資補貼金額全數用於雇員工資。政府提供的工資補貼以指定月份的五成工資作為計算基礎,工資上限為每月1.8萬港元,為期6個月。

林鄭月娥12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保就業"計畫公佈以來,受到許多雇主和雇員的歡迎。如果政府沒有公佈該計畫,過去一個月可能會有更多企業裁員甚至倒閉,期望該計畫可以為香港保留實力,減少裁員,讓雇主和雇員一起渡過經濟難關。

林鄭月娥公佈了"保就業"計畫的多項改善措施,包括:該計畫會涵蓋65歲以上仍有強積金戶口的員工,預計約6萬人將受惠;原本不包含在該計畫內的建造業、飲食業的1.2萬名連續受雇員工將納入該計畫;自雇人士只要在今年3月30日或之前開設強積金戶口,且在申請該計畫前沒取消戶口,就可申請7500港元的津貼,預計約21.5萬人將受惠;雇主可選擇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中1個月的工資支出作為計算基數,以申請補貼額。

林鄭月娥強調,特區政府會盡最大努力堵住"保就業"計畫的漏洞。申請該計畫的雇主要承諾在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並會把政府工資補貼金額全數用於雇員工資。特區政府會設立懲罰機制,將向違反承諾的雇主收回部分補貼金額,或要這些雇主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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