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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嚴肅查處瀏陽市煙花廠重大爆炸事故和謊報事件 29名公職人員被追責問責

新華社,長沙
2020-01-2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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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月21日電(記者劉良恒、席敏、白田田)記者21日從湖南省紀委省監委獲悉,在瀏陽市煙花廠重大爆炸事故和謊報事件中負有直接責任、監管責任、領導責任的有關人員被湖南省有關部門依規依紀依法給予了嚴肅追責和懲處。其中,29名公職人員被追責問責,10名企業工作人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9年12月4日7時32分,瀏陽市碧溪煙花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碧溪公司)13號工房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傷(另有4人輕微傷,未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44.6萬元。事故發生後,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作出批示,責成湖南省應急管理廳牽頭迅速組成省政府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經查,這是一起違法違規生產引發,且存在謊報行為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認定,碧溪公司無視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超許可範圍、超定員、超藥量,改變工房用途違法組織生產,違規出租廠房;相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有效制止事發企業違法違規生產行為。特別是事故發生後,瀏陽市澄潭江鎮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惡意謊報事故資訊,與碧溪公司串通一氣,弄虛作假,違規轉移藏匿遇難人員遺體,隱瞞事故真相。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湖南省紀委省監委及時介入事故調查,徹查事故背後的謊報問題。經湖南省紀委省監委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由澄潭江鎮黨委書記劉法裕指使,鎮黨委鎮政府部分班子成員參與,瀏陽市個別領導幹部默許縱容,部分領導幹部失察造成的有組織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謊報事件,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湖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事件中失職失責和謊報的澄潭江鎮、瀏陽市、長沙市和省應急廳29名公職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其中,對組織、實施謊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劉法裕、王義勇等5名公職人員由監察機關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對受劉法裕指使,與事發企業一起,違規轉移藏匿遇難人員遺體的澄潭江鎮副鎮長劉守龍,黨委委員、副鎮長提名人選陶長富,黨委委員、副鎮長伍昶林,鎮黨委副書記唐建華分別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對爆炸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對謊報事件失察的瀏陽市應急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熊湘東,瀏陽市副市長屈湘水,瀏陽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沈學軍,瀏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敏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湖南省紀委省監委對在爆炸事故及謊報事件中失職失責失察、負有領導責任的瀏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吳新偉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長沙市委常委、瀏陽市委書記黎春秋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長沙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夏建平誡勉。同時,對省應急管理廳副巡視員龔偉兵等相關部門相關責任人,也分別給予問責處理。

湖南省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對碧溪公司實際控制人陳發學,石下工區負責人楊沅朗、楊深林等10名企業工作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級各部門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要在全省範圍內全面開展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舉一反三,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強對煙花爆竹、危化品、道路交通、水上運輸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場所、重點群體的隱患排查和管控,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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