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12月29日消息,國務院同意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試點期為自批復之日起3年。原則同意《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體方案》。
批復指出,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總體方案》實施的組織領導。要下決心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在浦東新區選擇一些易操作、可管理的領域開展“證照分離”試點,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優質服務,不斷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同時,進一步探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建立綜合監管體系,提高監管效能,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務更優。
批復還指出,試點期間,暫時調整實施相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檔和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的部分規定,具體由國務院另行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總體方案》相應調整本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檔;上海市人民政府可根據試點情況,大膽探索,穩步擴大試點領域。《總體方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及時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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