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將全面啟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
根據天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天津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實施方案》,天津要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將市和區縣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海域登記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等職責進行整合,統一交由市國土房管局承擔。
方案指出,要制定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及配套檔,完成登記資料移交工作。做好國家統一的證書、證明啟用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啟用國家統一的不動產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天津市政府辦公廳表示,這一工作全面啟動後,將實現由一個統一的登記機構依據統一的法規和規範,在統一的登記系統上辦理各類不動產登記,發放統一的不動產權屬證書,形成該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體系。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