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這個省對2016年度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作出了進一步調整,採購品目比2015年減少510多項,但賦予了預算單位更高的自主權和靈活度,便於提高政府採購工作績效。
根據近日發佈的《2016年度山東省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山東對省級採購品目進行了壓縮、刪減、整合和歸類。該省根據歷年政府採購情況,剔除部分採購次數少、專業性強但採購金額相對較大的品目,如衛星通信設備、雷達導航設備、農業和林業機械等大類,以及部分品目下的子類目錄。此外,還剔除了所有品目下的"其他"採購品目子項,未列入採購目錄的,一律實行分散採購。 據山東省財政廳有關人士介紹,此次採購目錄調整擴大了預算單位採購自主權限。
調整後,山東省省級服務類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由2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為全國同類標準最高;貨物和工程類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由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貨物、服務類的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由120萬元提高到160萬元。
此外,山東首次設定品目最低自行採購限額標準,限額標準以下的只需編報政府採購預算,具體可由單位自行組織採購。 另外,對採購金額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民生項目或國家、省重點推行的政府購買服務及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可以由預算單位自主選擇代理機構,放寬了前期只限于集中採購機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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