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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整合明確四種模式 數量減至百家僅一步之遙

中国证券网
2016-08-1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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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進入6月份以來,一系列政策和事件的推進可以說是超過預期,這也使得原本市場對於國企改革持續走低的預期實現扭轉。而在政策暖風頻吹、地方加速推進改革的背景下,年內央企數量整合至百家以內,似乎也只有一步之遙。

  
《證券日報》記者梳理發現,近兩個月來,央企間重組整合實現大跨步式發展。6月2日,中國五礦和中冶集團召開重組大會;6月26日,寶鋼武鋼宣佈合併;7月6日中航保利宣佈地產業務重組;7月11日中國國旅集團整體併入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7月15日中國中紡集團公司整體併入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央企重組步伐確實在明顯加快。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黃群慧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企業兼併重組的意義,一方面在於通過股權運作、價值管理、有序進退等方式,促進資本合理流動以及實現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開展投資融資、產業培育和資本整合等方式,推動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優化資本佈局結構。

  
“但需要注意的是,國有企業或者央企在特定行業內的企業數量,既不是越少越好、也不是越多越好,否則不是造成壟斷就是造成過度競爭。”黃群慧認為,央企進行兼併重組和國有資本佈局調整要有利於形成兼有規模經濟和競爭效率的市場結構,有利於化解當前經濟運行的突出矛盾——產能過剩問題。

  
稍早之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在“重組整合一批”中,首次正面提出央企重組整合的四種方式,即央企強強聯合、央企間專業化整合、央企內部資源整合以及央企並購重組。

  
記者梳理發現,在這四種模式中,“強強聯合”主要是將行業內業務相同或相似的央企合併同類項,避免惡性競爭,最大限度地發揮規模經濟與協同互補效應,以中紡集團併入中糧集團、中國國旅集團併入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為例;“專業化整合”是行業的內橫向整合,即按照業務相關度將兩家企業重組起來,以提高央企核心競爭力,以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合併為中國中車為例;“內部資源整合”的目的在於梳理旗下業務線,更好地利用資源,避免同業競爭,以中國電力與國家核電合併為國家電投為例;“並購重組”則多採用如股權轉讓、資產剝離、所擁有股權出售、資產置換等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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