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近年來引資工作國際國內環境新的變化,商務部等相關部門正在醞釀新時期外商投資頂層設計思路,吸收外資政策將由普惠制轉向精准式,並將在投資促進政策中更加突出市場化的手段。
據經濟參考報2月3日報導,相關人士表示,近年來吸收外資的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與此同時,法律層面、外資管理體制、吸收外資政策、投資促進政策、開發區等投資平臺的發展等這些吸收外資的頂層框架也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可以說是一個重構。
具體而言,在法律層面,“外資三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修訂正在進行中,外國投資法草案已公開徵求意見。除了內外資法律統一這一目標之外,現階段外資三法修訂的核心內容就是適應“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管理模式。
外資管理體制方面,作為對現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模式的突破性創新,“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正在中美、中歐雙邊投資協定談判中採用,國內四大自由貿易試驗區也已展開負面清單在投資領域的先行先試。
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層面,也已經從早期的外資超國民待遇轉變為國民待遇,新時期如何更好地支持外資發展是下一步要重點解答的問題。此外,作為吸收外資重要平臺載體的開發區也面臨轉型升級的迫切需要。經國務院批准,蘇州工業園區去年率先開展了開放創新綜合試驗,正打造中國開發區升級版。
也正是為了適應新時期吸收外資的新形勢,商務部等部門正醞釀儘快推出這樣一個頂層設計思路,這對於我國將來仍能夠持續有效地吸收外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據瞭解,一直以來我國吸收外資層面的政策都是分散在不同的法律和部門規章之中的,沒有一個頂層設計檔。
目前,頂層設計思路正在徵求業內專家意見,已經初步成型,一個突出的亮點就是吸收外資政策將更加突出精准化和市場化。“將來的外資政策不再是普惠式的,而是更加精准的。投資促進方面則不再完全由政府主導,而是更加突出市場化手段”,相關人士介紹。
“我國利用外資已經進入一個‘選擇性的,平等性的,綜合商務成本優勢弱化、新優勢正在培育中’的階段。‘精准式’和‘市場化’是新階段外資政策的合理選擇。”對外經貿大學外國直接投資研究中心主任盧進勇表示。
在他看來,精准主要體現在目標選擇和效果檢驗兩方面,對外資的選擇目標性更強,同時也要檢驗政策是否落地、是否發揮了作用。市場化是要突出企業的主體性,以前招商引資、開發區等這些工作都是政府主導,今後更多借助市場力量。
業內專家指出,外商直接投資頂層設計思路的變化是為了適應我國利用外資內外部環境的“新常態”,也與我國經濟深化改革的新進程和“十三五”開放發展的新要求密切相關。
2015年5月我國發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就對創新外商投資管理體制作出了新的部署,明確提出“改善投資環境,擴大服務業市場准入,進一步開放製造業,穩定外商投資規模和速度,提高引進外資品質。改革外商投資審批和產業指導的管理方式,向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轉變,促進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和轉型升級發展。”
聯合國貿發會議經濟事務官員梁國勇表示,中國經濟發展階段、全球經濟環境和國際競爭格局都在變化。從國際化視野來看,一是可使國內立法與國際協定的協調。外國投資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反映了外資管理體制的大變革,而若中美、中歐投資協定等重要談判取得突破性進展,則意味著相關領域國內法律、法規、政策的進一步調整。二是伴隨以TPP為代表的“新區域主義”崛起而形成的國際經貿新規則涉及範圍非常廣泛,投資不再是獨立問題,應具備全面的視野,注意各領域的協調。
梁國勇表示,外資要更符合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需要。從總體目標看,穩定外資數量仍有現實意義,但著眼高端、提高品質才是關鍵。相應地,要將提高外資品質作為戰略重點,政策上要加大“選擇性支持”的力度。應從優化營商環境、擴大市場准入、加大選擇性支持的力度和靈活性等方面著手,努力吸引具有高技術和知識含量、價值鏈高端、高附加值“三高”特徵的外資企業和專案落地。
“國際經驗表明,應針對具體的產業機會和技術前沿確定具有前瞻性的政策目標,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這方面新加坡的經驗尤其值得借鑒。”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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