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發路段為本公司2005年設計的無錫市北環路(通江大道-新312 國道)新建工程,該路段於2011年變更為342省道,後來又與312國道並線。
2、事故發生後,江蘇省、無錫市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回應機制,全力開展事故救援處置工作。10月11日上午,無錫市事故救援指揮部發佈了事故責任的初步認定,為“經初步分析,上跨橋側翻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3、公司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參與了事故調查,同時在公司內部開展了設計自查,自查結果表明設計完全符合各項規範要求。
本次事故的後續調查及原因認定以相關權威部門的資訊發佈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時,公司不存在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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