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信披違法行為,證監會對奔騰集團處以60萬元罰款,對張郁達處以30萬元罰款。對於股價操縱行為,證監會責令張郁達、張曉敏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奔騰集團股票,對兩人罰沒422.22萬元。證監會還對兩人分別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16年12月6日,國電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英力特集團)發佈了《關於國有控股股東擬協議轉讓公司股份公開徵集受讓方的公告》。
2016年12月19日,奔騰集團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張郁達委託行業專業人士雷某華到英力特集團申請報名參加受讓調研。奔騰集團對上述資訊未披露。
2017年1月3日,奔騰集團公告,正積極推進此次收購。但實際情況是2016年12月22日,奔騰集團就放棄了此次收購。奔騰集團的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
2017年2月21日,奔騰集團回復全國中小企業股轉系統稱,奔騰集團於2017年1月6日向英力特集團發送郵件,申請成為意向受讓方,當日奔騰集團收到英力特集團回復郵件,通過資格預審。此描述與事實不符,存在虛假記載。
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期間,張郁達、張曉敏控制使用帳戶組,集中資金優勢、資訊優勢等連續交易奔騰集團。操縱結果為實際盈利70.37萬元,持倉奔騰集團277.6萬股。
在調查張郁達股價操縱案期間,當事人態度蠻橫,多次威脅恐嚇調查人員;在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的場所內安裝錄音設備進行竊聽;藐視執法權威,對詢問過程的嚴肅性毫不在意,信口雌黃,頻頻編造謊言以求自圓其說,並向調查組提供虛假證據材料。(劉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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