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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億存款去向不明 誰該為真相負責?

中国财富网
2019-05-17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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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富網訊(衣韻潼)就“消失”的122億貨幣資金問題,*ST康(002450)與北京銀行的交鋒持續加碼。

5月15日晚間,*ST康得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東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定》因違反法律而自始無效,要求恢復相應子帳戶的獨立性,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維護相關公司利益的權利。而就在5月9日,北京銀行總行曾公開表示,《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定》的訂立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16日一早,中國財富網就該協議致電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西單支行不會再就此事予以單獨回應,後期將由北京銀行總行對外界統一回復。

值得注意的是,在*ST康得對北京銀行西單支行“正面出擊”後,16日一早,*ST康得拉板漲停,報收3.68元/股。

122億存款去向不明 誰該為真相負責?

裝傻→甩鍋→正面出擊


自*ST康得在2018年年報披露存放於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的122.1億貨幣資金“不翼而飛”後,深交所就對這一迷局表示持續關注。

5月7日晚間,*ST康得回復深交所4月30日下發的關注函,表示存放於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的帳戶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被凍結,但並未就被凍結帳戶涉及的具體金額和所謂的金融借款合同內容進行說明。

5月10日晚間,*ST康得回復深交所5月8日問詢稱,由於無法核查康得投資集團帳戶的現金流動情況,目前無法確定公司資金是否已經被康得投資集團非經營性佔用,要求西單支行向監管機構和市場公開聯動帳戶的全部運行情況。

*ST康得指出,“作為《現金管理合作協定》的主辦行,西單支行隱瞞了貨幣資金存放的問題,並未提示公司。直至公司無法按期兌付本息,收到法院財產保全文書後,才發現康得新及康得新光電西單支行帳戶的實際餘額為0”。

15日晚間,*ST康得公告表示,已於5月14日向北京銀行西單支行下發《商務函》,指出控股股東康得集團與其簽訂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定》因違反法律而自始無效,公司已向監管部門投訴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的權利。至此,就“消失”的122億,*ST康得完成了從“無法核查”“未被提示”到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的“正面交鋒”。

“協議自始無效”的主張能否成立?

*ST康得正面“剛”北京銀行西單支行,依據主要有二:一是《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定》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2018)》第68條關於上市公司獨立性的要求,嚴重違反了上市公司的財務獨立,從而極大損害了公司正常的運營狀況與廣大股東的切身利益;二是《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2015年修正)》第6條商業銀行應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犯,造成了*ST康得及下屬3家子公司的貨幣資金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第56條、第58條和第59條,*ST康得主張,《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定》應自始無效。

北京如佑律師事務所律師駱慧超對中國財富網表示,公司法人財產獨立是我國公司法的原則性規定,無論是上市、非上市公司均受這一原則限制。

“目前尚未見《現金管理合作協定》的具體內容,但如果協定中確有約定*ST康得等數家公司向控股股東康得集團歸集資金的條款,則上述條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應系無效條款,至於協議是自始無效還是部分無效,需要視協定約定的具體內容而定。”駱慧超說。

*ST康得拉板漲停

5月16日開盤,*ST康得股價直升5.14%,在連續6個交易日的跌停後拉板漲停,報收3.68元/股。截至收盤,封單16.1萬手,成交額達1.32億,資金方面,主力淨流入2804萬元。而就在15日,*ST康得還因連續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15.41%的交易異動登上龍虎榜。

Wind資料顯示,中信證券杭州玉皇山南基金小鎮、華泰證券紹興府山的遊資分別出現在龍虎榜的買入、賣出席位前五。其中,中信證券杭州玉皇山南基金小鎮合計買入909.86萬元,賣出946.92萬元;華泰證券紹興府山則合計買入795.70萬元,賣出755.80萬元。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丁臻宇表示,當前,*ST康得的漲停更多是超跌反彈的結果,“怒懟”北京銀行西單支行並向監管層投訴,或是此次超跌反彈的推手之一。對於*ST康得的後續走勢,仍待進一步觀察。

仲介機構如何做好信披“守門人”?

在康美藥業(600518)和*ST康得“存款消失門”持續升溫的同時,其審計機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和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也被推上風口浪尖,仲介機構如何做好信披“守門人”的問題重回大眾視野。

“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註冊會計師對維護證券市場的‘三公’秩序至關重要。” 丁臻宇認為,做好上市公司的財務資訊“守門人”,註冊會計師需要堅持誠信為本,勤勉盡責地開展工作,不斷提升職業道德水準、提高自身執業品質、加強專業勝任能力,通過實際行動維護和爭取正當、合法權益,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客觀公正地發表審計意見,獨立規範地行使審計職權。

知名獨立財經評論員布娜新表示,由於仲介機構與上市公司之間存在利益關係,對於仲介機構的責任監督,應該建立一個三維立體的體系,不光有刑事責任的追究,還要建立民事責任賠償制度。此外,行業協會也要有效發揮同業監督力量,只有多管齊下,才能有效發揮仲介機構的“守門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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