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公佈了對藍海思通投資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下稱藍海思通)操縱股價行為的處罰決定書。藍海思通2015年9月操作“雲煤能源”“西藏旅遊”“恒源煤電” “西寧特鋼”“新鋼股份”5檔股票,證監會依法對藍海思通沒收違法所得513.72萬元,並處以1227.4萬元罰款。
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耀匯金1號資產集合資金信託計畫(1)期及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耀匯金1號資產集合資金信託計畫(3)期(以下簡稱“耀匯金1期3期”)的交易決策人為藍海思通的蘇思通。
2015年9月18日至10月9日,耀匯金1期3期交易“雲煤能源”。
201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耀匯金1期3期交易“西藏旅遊”。
2015年9月28日至9月29日,耀匯金1期3期交易“恒源煤電”。
2015年9月30日至10月8日,耀匯金1期3期交易“西寧特鋼”。
2015年9月30日至10月8日,耀匯金1期3期交易“新鋼股份”。
藍海思通利用資金優勢,通過連續交易、對倒、尾盤拉抬等方式影響“雲煤能源”等5檔股票價格和交易量,其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和第四項關於禁止操縱證券市場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蘇思通。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依法對藍海思通沒收違法所得513.7萬元,並處以1227.4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蘇思通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耀匯金1號資產集合資金信託計畫(1)期及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耀匯金1號資產集合資金信託計畫(3)期(以下簡稱“耀匯金1期3期”)的交易決策人為藍海思通的蘇思通。
2015年9月18日至10月9日,耀匯金1期3期交易“雲煤能源”。
201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耀匯金1期3期交易“西藏旅遊”。
2015年9月28日至9月29日,耀匯金1期3期交易“恒源煤電”。
2015年9月30日至10月8日,耀匯金1期3期交易“西寧特鋼”。
2015年9月30日至10月8日,耀匯金1期3期交易“新鋼股份”。
藍海思通利用資金優勢,通過連續交易、對倒、尾盤拉抬等方式影響“雲煤能源”等5檔股票價格和交易量,其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和第四項關於禁止操縱證券市場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蘇思通。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依法對藍海思通沒收違法所得513.7萬元,並處以1227.4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蘇思通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