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按照約定還款,堅瑞沃能債權人申請公司破產重整。堅瑞沃能近日發佈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債權人陝西凱瑞達公司(以下簡稱“凱瑞達”)的《催款函》,告知因公司未能按照相關約定還款,凱瑞達公司已委託律師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公司破產重整。
據《證券日報》記者瞭解,堅瑞沃能應於2018年11月20日向凱瑞達公司付款30.75萬元,逾期應向凱瑞達還清欠款總額人民幣530.75萬元。但凱瑞達向堅瑞沃能發送催款函後,對方仍未付款,鑒於堅瑞沃能未能依約還款,凱瑞達委託律師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堅瑞沃能破產重整。
凱瑞達在《催款函》裡強調:法院一旦受理,屆時產生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堅瑞沃能承擔,望貴公司慎思對待,及時償還欠款!
對此,堅瑞沃能方面表示,根據公司目前自身的債務狀況,公司不排除接受相關債權人向西安中院提起的破產重整申請。若公司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程式,將對公司的恢復生產事項、引入戰略投資者事項乃至債務危機的化解均產生積極的影響。
公告指出,目前,西安中院只是收取了債權人申請公司破產重整的立案材料,是否能正式受理尚需取得西安市人民政府、陝西省人民政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及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因此能否正式受理尚存在極大不確定性。
公告後第二天,堅瑞沃能收到創業板的關注函,要求堅瑞沃能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及破產重整的具體流程,詳細說明從法院收到債權人提出的破產重組申請到作出受理裁定,尚需履行的審批、報備等程式,以及法院作出受理裁定後的後續流程和相關安排。並結合現有債務規模、逾期債務金額及類型、資產凍結情況、債權人已採取的追償措施、公司償債資金籌集情況等,詳細說明後續償還債務的安排,並說明公司是否已出現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
同時,關注函還要求堅瑞沃能結合目前經營情況、引入戰略投資者的進展等詳細說明公司被申請破產重整事項對公司的具體影響;並要求堅瑞沃能對照相關規定,詳細披露未來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經營風險、法院作出公司破產重整受理裁定的不確定性、若法院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後可能存在被宣告破產導致公司股票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等。
根據《破產法》,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證券日報》記者瞭解到,自《破產法》實施以來,有多家上市公司通過破產重整得以重生。第一家成功進行破產重整的浙江海納,現已改為眾合科技。2007年9月份,法院受理了浙江海納債權人提出的破產重整申請,當年11月份,法院批准了由公司債權人會議通過的重整計畫,2008年,浙江海納將破產重整計畫執行完畢,成為一個“淨殼”,隨後進行了資產重組,其主營業務也由單一的半導體節能材料拓展為節能減排和軌道交通業務為方向的大機電產業。
在陝西的上市公司中,煉石航空的前身咸陽偏轉股份有限公司曾於2009年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最終通過破產重整,注入資產,置換煉石礦業100%股權使公司的發展回到正常軌道。中再資環的前身*ST秦嶺也是通過破產重整獲得再生。
據《證券日報》記者瞭解,堅瑞沃能應於2018年11月20日向凱瑞達公司付款30.75萬元,逾期應向凱瑞達還清欠款總額人民幣530.75萬元。但凱瑞達向堅瑞沃能發送催款函後,對方仍未付款,鑒於堅瑞沃能未能依約還款,凱瑞達委託律師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堅瑞沃能破產重整。
凱瑞達在《催款函》裡強調:法院一旦受理,屆時產生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堅瑞沃能承擔,望貴公司慎思對待,及時償還欠款!
對此,堅瑞沃能方面表示,根據公司目前自身的債務狀況,公司不排除接受相關債權人向西安中院提起的破產重整申請。若公司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程式,將對公司的恢復生產事項、引入戰略投資者事項乃至債務危機的化解均產生積極的影響。
公告指出,目前,西安中院只是收取了債權人申請公司破產重整的立案材料,是否能正式受理尚需取得西安市人民政府、陝西省人民政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及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因此能否正式受理尚存在極大不確定性。
公告後第二天,堅瑞沃能收到創業板的關注函,要求堅瑞沃能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及破產重整的具體流程,詳細說明從法院收到債權人提出的破產重組申請到作出受理裁定,尚需履行的審批、報備等程式,以及法院作出受理裁定後的後續流程和相關安排。並結合現有債務規模、逾期債務金額及類型、資產凍結情況、債權人已採取的追償措施、公司償債資金籌集情況等,詳細說明後續償還債務的安排,並說明公司是否已出現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
同時,關注函還要求堅瑞沃能結合目前經營情況、引入戰略投資者的進展等詳細說明公司被申請破產重整事項對公司的具體影響;並要求堅瑞沃能對照相關規定,詳細披露未來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經營風險、法院作出公司破產重整受理裁定的不確定性、若法院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後可能存在被宣告破產導致公司股票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等。
根據《破產法》,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證券日報》記者瞭解到,自《破產法》實施以來,有多家上市公司通過破產重整得以重生。第一家成功進行破產重整的浙江海納,現已改為眾合科技。2007年9月份,法院受理了浙江海納債權人提出的破產重整申請,當年11月份,法院批准了由公司債權人會議通過的重整計畫,2008年,浙江海納將破產重整計畫執行完畢,成為一個“淨殼”,隨後進行了資產重組,其主營業務也由單一的半導體節能材料拓展為節能減排和軌道交通業務為方向的大機電產業。
在陝西的上市公司中,煉石航空的前身咸陽偏轉股份有限公司曾於2009年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最終通過破產重整,注入資產,置換煉石礦業100%股權使公司的發展回到正常軌道。中再資環的前身*ST秦嶺也是通過破產重整獲得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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