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快訊:加拿大法院11日作出裁決,批准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另據央視新聞報導,當地時間11日下午3點多,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宣佈,准許孟晚舟女士獲得保釋。
法官在聲明中表示,
逮捕孟女士是基於美國的要求,但是美國方面尚未對孟女士正式提出引渡要求。
法官給美國提出的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是孟女士被捕之日起的60天之內。
考慮到孟女士在中國和其他地方都沒有刑事犯罪記錄,以及目前存在健康問題,加上她本人目前願意居住在溫哥華、有合適的擔保人等諸多情況,決定允許她保釋。
孟晚舟女士獲得保釋的條件包括:
她丈夫和幾位元認識多年的朋友和鄰居作為擔保人,分別提供擔保金。
孟女士的保釋金總額是1500萬加元,包括房產和現金。
同時,她要接受電子監控,並交出護照。
除非緊急情況就醫或出庭,否則不得離開居所。法庭傳喚時應該到庭等。
在加拿大屈於美國的壓力12月1日逮捕孟晚舟以後,加拿大華人和各界正義人士紛紛通過各種方式表達擔憂和不滿,強烈要求釋放孟晚舟女士。
一些西方有識之士也通過媒體發表文章指出,美國讓加拿大逮捕孟晚舟女士,目的是打擊華為,進而遏制中國在5G技術上的崛起。這種做法“可恥”,是“保護主義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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