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29日早間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及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鐘玉先生的《調查通知書》(編號分別為稽總調查字181637、稽總調查字181624、稽總調查字181628),因未披露股東間的一致行動關係,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康得集團、實際控制人鐘玉先生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據公告,2016年10月中泰創贏舉牌康得新期間,由於康得集團要求中泰創贏持有三年以上,因此康得集團與中泰創贏簽署了帶有保底條款的協定。康得集團及中泰創贏雙方認為根據中國證監會頒佈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83條對一致行動人的規定,雙方並不符合構成一致行動關係的條件,也不存在共同擴大其所能夠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數量的行為。
本次調查不影響公司目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亦不影響鐘玉先生的正常履職,公司目前總體經營情況一切正常。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康得集團、實際控制人鐘玉先生是否涉及資訊披露違法違規將以中國證監會最終的意見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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