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7月23日午間發佈公告,公佈關於子公司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細胞)調查進展的最新情況。
公告全文如下:
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子公司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細胞)調查進展的公告
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7月16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於子公司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細胞)有關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63)。2018年7月22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家藥監局”)相關負責人通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違法違規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關情況。
一、進展情況
現根據國家藥監局相關負責人接受中央電視臺採訪介紹本案的有關情況整理如下:
“現已查明,企業編造生產記錄和產品檢驗記錄,隨意變更工藝參數和設備。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生產品質管制規範》有關規定,國家藥監局已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收回藥品GMP證書,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國家藥監局會同吉林省局已對企業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疫苗管理有關規定,所有企業上市銷售的疫苗,均需報請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批簽發,批簽發過程中要對所有批次疫苗安全性進行檢驗,對一定比例批次疫苗有效性進行檢驗。該企業已上市銷售使用疫苗均經過法定檢驗,未發現品質問題。為進一步確認已上市疫苗的有效性,已啟動對企業留樣產品抽樣進行實驗室評估。
負責人表示,另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我國的狂犬病發病率近年來逐步下降。藥監局已部署全國疫苗生產企業進行自查,確保企業按批准的工藝組織生產,嚴格遵守 GMP 生產規範,所有生產檢驗過程資料要真實、完整、可靠,可以追溯。國家藥監局將組織對所有疫苗生產企業進行飛行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負責人表示,該企業是一年內被第二次發現產品生產品質問題。去年 10 月,原食藥監總局抽樣檢驗中發現該企業生產的 1 批次百白破疫苗效價不合格,該產品目前仍在停產中,有關補種工作原國家衛計委會同原食藥監總局已於今年 2月進行了部署。”
二、其他說明
公司及長春長生將嚴格落實藥品監管部門要求,積極配合藥品監管部門對生產、質控體系開展全面自查,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清除生產品質隱患,認真強化生產管控。
因暫時無法預計準確的複產時間,此次停產將對公司及長春長生的生產、經營產生較大的影響,但對本報告期具體影響情況尚存在不確定性。
此次事件,不僅給社會和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使企業的誠信和社會責任形象受到重創。公司意識到自身存在的生產管控的差距和風險,也深切地意識到公司的責任之重,公司將認真反思,痛定思痛,強化生產管理體系建設,認真執行 GMP 標準,制定切實可行的糾正預防措施,進行全面、徹底的整改。進一步提升企業生產管理水準,嚴格執行疫苗生產各項操作規範,確保生產的合規性、真實性、可靠性、可追溯性以及疫苗品質的安全性。
公司及長春長生對此次事件的發生深表歉意。公司及長春長生將密切跟蹤事件進展,積極配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相關監管部門開展後續工作,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公司會正確對待,虛心接受社會的批評、意見,認真反思,切實整改,重塑企業形象。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公司所有資訊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資訊為准。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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