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都(002264)1月12日發佈公告稱,全資子公司江西新華都被江西華鼎置業有限公司訴訟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二審被判賠償約248萬元,扣除應退還的履約保證金30萬元,餘款約218萬元,限本判決生效日後十日內付清。判決同時指出,如未按判決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公告還提到,本次訴訟判決內容對本期利潤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新華都於2004年5月在廈門成立,2008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要從事大賣場、綜合超市及百貨的連鎖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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