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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投資16筆 國企結構調整基金多路出擊

中国证券网
2017-09-1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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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字頭基金投資運作正積極推進。在體量達3500億元的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結構調整基金”)成立一周年之際,結構調整基金董事長朱碧新在接受中國證券報專訪時表示,基金已完成(含已簽約)項目投資16筆,合計簽約金額超過511億元,其中國有企業項目占比超過90%;已完成交割和近期擬完成交割的項目近310億元;目前基金盈利狀況良好。基金首筆出資262億元已於去年10月底全部到位。按照章程約定,今年9月底以前,第2筆出資393億元將到位;明年9月底以前,剩餘出資將全部到位。

戰果豐厚

中國聯通8月20日發佈混改方案及複牌公告。次日,中糧資本混合所有制改革簽約。兩家企業混改的參與者中均有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結構調整基金今年以來密集出手,戰果頗豐。

“參與聯通和中糧資本的混改僅僅是結構調整基金投資的一個方面。”朱碧新表示,結構調整基金80%的投資將集中在中央企業和國有骨幹企業的結構調整專案上,20%將投向以新興產業和先進製造業為代表的具有良好收益前景的市場化項目。一年來,運用市場化手段,服務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國有資本佈局結構調整,結構調整基金有“四手”:

首先是抓手,引領社會資本助力混改。結構調整基金出資129.75億元參與中國聯通混改,有效發揮對社會資源的引領作用,與百度、騰訊、阿裡巴巴、京東及其他知名企業發揮合力,協助中國聯通實現股權多元化,健全市場化的企業制度和治理機制,全面提高企業效率和競爭能力。

其次是推手,參與定增促進國有資本結構調整。截至目前,結構調整基金參與了中冶、中國國航、中國電建、洛陽鉬業非公開發行項目,有效推動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

第三是幫手,助力國有企業改革脫困。結構調整基金積極參與了中國一重債務重組項目、中船重工市場化債轉股專案、中鋼股份債務重組專案。這是加快金融創新、助力國企改革脫困的重要舉措,是實體經濟與產業金融結合的重要探索,是中央企業之間創新合作的重要嘗試。

第四是能手,市場化運作增值國有資本。“結構調整基金6月投資6.73億元,獲得京東金融1.72%的股權。該專案是當前金融科技行業中最受關注的專案。”朱碧新稱,通過投資互聯網金融行業領先企業,結構調整基金將有效促進國有資本對“金融+互聯網”這一新商業模式的提前佈局。同時,基金未來可以利用互聯網經濟領域這一重要資源,促進與其他國企的合作。預計此項目將實現較豐厚的市場化收益,而且專案具有回購條款保障,在確保基金股東權益不受損失的前提下為股東創造價值。

此外,結構調整基金出資3.5億元與中國中車集團公司等機構共同發起設立中車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並參與了光大綠色環保港股IPO專案、中信建投港股IPO基石投資項目、中信產業基金項目、深圳國調招商並購股權投資子基金專案。結構調整基金立足於國有資本運營平臺,發揮專業化團隊和市場化的運作機制,創造和挖掘國有資本結構調整中最佳投資機會,有效提升資本回報,為基金投資人創造價值。

目前,除已投項目外,基金另有已通過投資決策或已立項項目超過20項,合計投資金額超過300億元。結構調整基金通過市場化方式,讓市場這只“無形的手”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較好地完成了國有企業結構調整與國有資本增值的雙重任務。

佈局混改和新產業新業態

朱碧新表示,未來結構調整基金的投資方向首先是引導國有資本結構佈局調整。結構調整基金將利用資本市場資源配置的重要功能,推動國有資本向關係國家安全與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更好地發揮央企在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中的中堅骨幹作用。同時,結構調整基金可以通過與央企合作,提前佈局央企由於主業限制或者政策制約而無法快速佈局的新產業和新業態,釋放國有資本的活力,保障國有資本新鮮度。

其次,結構調整基金通過參與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和引導非國有資本參與央企改制重組,實現股權多元化並積極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同時,通過股權投資引導和約束企業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決策和監督機制。

“未來結構調整基金將在第三代核電、物聯網、大資料、機器人、高端醫療、智慧製造、新能源等領域重點投資,促進央企之間、央企與其他市場主體間的戰略合作與產學研協同創新,並通過海外技術類並購整合積極實施‘中國製造2025’戰略。”朱碧新指出,結構調整基金將主動為央企及國有骨幹企業的產業升級、管理優化、機制創新和資產對接進行前瞻性投資佈局,如消費升級、農業、健康養老、核心晶片技術、智慧製造等。結構調整基金將通過並購、整合資源、引入優秀團隊和體制機制、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進行資源對接,促進結構調整,並充分利用市場資源,支持優質的國際並購和央企國際化經營項目,支援央企在核心技術、管理模式、新興產業、高端製造和消費升級領域的國際化和市場化整合。

子基金方面,朱碧新表示,將與產業經驗豐富、經營實力較強的央企共同搭建產業基金,引入市場化機制,激發現有團隊的活力和動力,提升國有資本在重點行業的競爭能力。在國有資本實力薄弱、調整需求迫切的領域,與優秀的市場化機構設立子基金,使國有資本通過市場化子基金進入相關產業並瞭解其運行特徵、關鍵要素和解決方案,推動與國有資產對接,實現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此外,通過在海外設立並購子基金等方式,拓展海外投資管道並獲得更多優質的一手項目資源。結構調整基金可以充當央企國際化經營的“排頭兵”,完成收購後,根據需求和行業規劃再進行資源整合,引導央企跨國經營良性發展。

加強風險管控

“結構調整基金的投資具有流動性較低、投資期限長和收益不確定等特點,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是基金成功運作並獲取預期收益的重要保障。”朱碧新稱,在風控方面,結構調整基金設計了雙層投資決策機制,確保投資決策的謹慎性和高效性。管理公司內部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有權對單筆投資金額30億元及以下的項目進行決策;30億元以上的項目由基金的投資決策委員會進行決策;單個子基金投資規模或單筆專案累計投資金額超過基金註冊資本15%的特殊或重大項目由基金股東會特別決議。

關於風險控制體系的建設,朱碧新表示,公司風險法律部門負責全面風險控制,橫向全程參與投資業務過程,對交易目標的估值合理性提出獨立意見,將收益不確定的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範圍內,對基金每一個投資專案進行合規性審查和風險評價,從投資和投後管理的每個環節揭示和防控風險。風險法律部縱向深入參與投資業務中的調查、談判工作,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風險分析,強化合同規範性審查,規範管理公司對外簽署的各類合同。公司建立了外部律師庫,充分利用外部律師協助進行交易結構設計和合同風險把控。

在建章立制方面。基金制定並實施《投資決策管理辦法》、《風險管理辦法》、《財務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現金管理辦法》等13項內部控制制度,覆蓋了基金專案投資各項風險環節。管理公司制訂了《執董辦公會會議管理辦法》、《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管理辦法》、《財務管理辦法》、《招聘管理辦法》、《派出人員管理辦法》等十多項制度文件,通過分級授權的方法,對管理公司各職級員工的工作許可權和工作流程進行規範管理。同時,加強了制度的執行力度,從源頭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範圍內,嚴格控制各階段、各流程可能出現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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