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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午間重要公告集錦

中国证券网
2017-03-28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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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陸電子擬收購通訊業標的

科陸電子3月28日午間稱,公司擬籌畫重大收購事項,預計交易方式為現金收購等方式,預計此次交易金額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標準。

據公告,標的公司按照中國證監會公佈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屬於“C39電腦、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

公司自今日開市起停牌,將在10個交易日內披露相關事項後複牌,或相關事項經論證屬於重大資產重組的,轉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式。

新亞制程提起合同訴訟

新亞制程3月28日午間公告稱,公司於3月24日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就梁志敏、朱小清、林育粦、曾沛璿、吳錫亮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並於當日收到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簽發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受理編號為(2017)粵0303民初8214號。目前該案尚待開庭審理。

具體來看,根據公司與深圳市多利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多利工貿”)股東被告一梁志敏、被告二朱小清簽訂的《股權轉讓意向書》及《股權轉讓意向書補充說明》,各方一致同意新亞制程以1200萬元收購被告一持有多利工貿90%股權、被告二持有多利工貿的10%股權。根據約定,轉讓條件為:多利工貿僅保留其廠房資產,其他資產負債剝離乾淨,帳目調整清晰。另外,各方約定應嚴格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由於不履行本協議條款,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該股權轉讓事項已經過多利工貿股東會審議通過。同時,根據多利工貿 2011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收款收據,其已收到預付款600 萬元。

然而,被告一和被告二一直拒不履行其股權轉讓義務,且在未知會新亞制程的情況下,擅自違反合同約定,將其所持有多利工貿全部股份轉讓給惡意協力廠商。其中,被告一于2011年9月21日將其所持有的90%股權轉讓給被告三林育粦,被告二于2013年8月14日將其所持有的10%股權轉讓給被告一,而被告三又于2016年7月4日分別將其名下所持有的20%股權轉讓給被告四曾沛璿和45%股權轉讓給被告五吳錫亮。

被告一和被告二拒不履行合同約定,並企圖通過以轉讓多利工貿股權給惡意協力廠商被告三、被告四和被告五的方式逃避其義務的行為,違反了合同約定,在多次協商無果後,新亞制程請求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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