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相關方的承諾履行情況始終是監管的重點。自2014年初證監會發佈“4號指引”重拳出擊“白條承諾”之後,上市公司相關方承諾履行情況已現規範化,但記者最新採訪獲悉,在一些上市公司及相關方因未及時履行承諾而遭到監管的同時,另有一些公司仍試圖通過延期、豁免等“套路”來規避監管。
多家公司受監管關注
監管部門始終保持對上市公司相關方承諾履行情況從嚴監管的高壓態勢。統計資料顯示,從年初至今的一個多月時間內,深交所已先後向ST華澤、東北製藥、鼎泰新材、北部灣港等4家上市公司下發監管函,關注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上市公司董監高未履行承諾的行為。
2月6日,深交所向北部灣港控股股東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北部灣港務集團”)下發監管函,稱北部灣港在2013年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時,北部灣港務集團及全資子公司防城港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承諾,將採取有效措施逐步減少與北部灣港的關聯交易。而公司公開披露的資訊顯示,2013至2015年北部灣港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金額分別為4.62億元、5.48億元、5.99億元,2016年預計日常關聯交易金額為7.225億元,關聯交易金額不僅沒有減少,反而逐年增加。由此,深交所認為,北部灣港該項承諾實際未得到履行,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簡稱“4號指引”)。
北部灣港並非個案。在此前的1月4日,ST華澤實控人即因未及時踐諾而被深交所監管。根據監管函,2016年4月30日,ST華澤披露《關於關聯方資金佔用的情況說明及整改措施公告》稱:“王濤、王應虎承諾於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資金佔用的還款事宜,且優先採用現金的方式償還佔用的華澤鈷鎳資金,若不能全部採用現金還款,將採用資產置入等方式償還未支付的佔用資金,並及時履行華澤鈷鎳審批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然而,深交所注意到,截至2017年1月3日,王濤、王應虎仍未履行上述承諾,因此向王濤、王應虎發出監管函件,要求其儘快將承諾變更事項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和審議程式,並及時完成資金佔用的還款事宜。
上市公司相關股東的增減持承諾也為監管部門所嚴查。1月12日,鼎泰新材已離職的副總經理趙明因違反“離職三年後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的承諾,遭到深交所監管。
緊接著,1月13日,東北製藥控股股東則因未按規定履行增持承諾,反而減持公司股份事宜而遭到監管。經查明,東北製藥2015年7月8日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東藥集團擬增持公司股份,並承諾增持資金不低於820萬元,但截至目前東藥集團尚未履行前述增持承諾。同時,監管部門關注到,2017年1月6日,東藥集團減持了288萬股東北製藥股份(占比0.6067%)。
尋理由延期踐諾
在監管層嚴查“白條承諾”的背景下,一些上市公司相關方試圖通過申請延期、豁免履行相關承諾來規避踐諾監管。記者注意到,2016年10月份以後,不少上市公司紛紛發佈延期、豁免履行承諾事宜的公告,程式繁複、訴訟纏身、條件生變、時間不足等主客觀因素成為較為常見的“托詞”。
以西部礦業為例,為支持公司發展,避免同業競爭,公司控股股東西礦集團曾於2014年6月26 日承諾:“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以經青海省國資委核准或備案的評估價值為定價參考依據,賦予西礦股份及其控制的下屬企業相應的選擇權及優先權,由其在此期間優先選擇受讓公司所持大樑礦業股權;如西礦股份及其控制的下屬企業放棄選擇權及優先權,西礦集團將採取向非關聯協力廠商轉讓股權或其他方式徹底解決該項同業競爭。自承諾作出之日起至徹底解決該項同業競爭期間,公司承諾繼續委託西礦股份對大樑礦業進行經營管理。”
然而,到了2016年12月27日,公司卻突然公告稱,控股股東西礦集團擬將履行承諾時間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之前。對於延期承諾原因,西礦集團解釋稱,2016年7月,公司披露重組預案,已將四川會東大樑礦業有限公司列入重組標的之一,但截至目前,該次重組工作未全部完成,鑒於上述原因,西礦集團認為該項承諾在承諾期內無法完成。
無獨有偶。中安消實際控制人的注資承諾因旗下資產訴訟纏身而不得不延期至2018年6月;而達剛路機實際控制人贈予股份的承諾則因公司股價的異動而延後。
去年1月29日,達剛路機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孫建西承諾:“在2016年12月31日前,綜合考慮稅收等政策環境和股票市場環境,將其持有的211.734萬股股份(或其收益權)以合適的方式贈予公司部分骨幹員工。”然而,這一在長達10個月的時間內一直未履行的承諾終於在當年11月找到了延期的理由——公司解釋稱,由於公司股東陝鼓集團擬在未來6個月內將其持有的不少於4234.68萬股的公司股份以協定方式轉讓給協力廠商,該轉讓計畫於2016年11月14日披露後,公司股票價格出現了較大幅度、較長時間的波動,引發市場對公司相關資訊的強烈關注。為避免在此期間履行上述承諾對公司及市場造成不必要的影響,孫建西決定延期履行上述承諾,待陝鼓集團上述股份轉讓事項確定後,於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適當時間再行履行。
除上述延期承諾的做法之外,還有一些上市公司相關方則意圖申請豁免履行承諾,如萬福生科、中銀絨業、九有股份、北京利爾等。其中,中銀絨業控股股東中絨集團申請豁免關於盛大遊戲相應股份優先轉讓承諾,其理由是目前中絨集團暫不具備根據“4號指引”出具和履行承諾的條件,若繼續履行將導致集團違反“4號指引”,進而對上市公司帶來不利影響;北京利爾則擬通過設立電商平臺事項,豁免公司實際控制人趙繼增於北京利爾IPO時出具的《關於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趙繼增最新承諾稱:“儘量避免電子商務公司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同業競爭,如未來電子商務公司經營情況良好,上市公司有權以公允合理的價格進行收購。”
多家公司受監管關注
監管部門始終保持對上市公司相關方承諾履行情況從嚴監管的高壓態勢。統計資料顯示,從年初至今的一個多月時間內,深交所已先後向ST華澤、東北製藥、鼎泰新材、北部灣港等4家上市公司下發監管函,關注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上市公司董監高未履行承諾的行為。
2月6日,深交所向北部灣港控股股東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北部灣港務集團”)下發監管函,稱北部灣港在2013年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時,北部灣港務集團及全資子公司防城港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承諾,將採取有效措施逐步減少與北部灣港的關聯交易。而公司公開披露的資訊顯示,2013至2015年北部灣港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金額分別為4.62億元、5.48億元、5.99億元,2016年預計日常關聯交易金額為7.225億元,關聯交易金額不僅沒有減少,反而逐年增加。由此,深交所認為,北部灣港該項承諾實際未得到履行,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簡稱“4號指引”)。
北部灣港並非個案。在此前的1月4日,ST華澤實控人即因未及時踐諾而被深交所監管。根據監管函,2016年4月30日,ST華澤披露《關於關聯方資金佔用的情況說明及整改措施公告》稱:“王濤、王應虎承諾於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資金佔用的還款事宜,且優先採用現金的方式償還佔用的華澤鈷鎳資金,若不能全部採用現金還款,將採用資產置入等方式償還未支付的佔用資金,並及時履行華澤鈷鎳審批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然而,深交所注意到,截至2017年1月3日,王濤、王應虎仍未履行上述承諾,因此向王濤、王應虎發出監管函件,要求其儘快將承諾變更事項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和審議程式,並及時完成資金佔用的還款事宜。
上市公司相關股東的增減持承諾也為監管部門所嚴查。1月12日,鼎泰新材已離職的副總經理趙明因違反“離職三年後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的承諾,遭到深交所監管。
緊接著,1月13日,東北製藥控股股東則因未按規定履行增持承諾,反而減持公司股份事宜而遭到監管。經查明,東北製藥2015年7月8日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東藥集團擬增持公司股份,並承諾增持資金不低於820萬元,但截至目前東藥集團尚未履行前述增持承諾。同時,監管部門關注到,2017年1月6日,東藥集團減持了288萬股東北製藥股份(占比0.6067%)。
尋理由延期踐諾
在監管層嚴查“白條承諾”的背景下,一些上市公司相關方試圖通過申請延期、豁免履行相關承諾來規避踐諾監管。記者注意到,2016年10月份以後,不少上市公司紛紛發佈延期、豁免履行承諾事宜的公告,程式繁複、訴訟纏身、條件生變、時間不足等主客觀因素成為較為常見的“托詞”。
以西部礦業為例,為支持公司發展,避免同業競爭,公司控股股東西礦集團曾於2014年6月26 日承諾:“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以經青海省國資委核准或備案的評估價值為定價參考依據,賦予西礦股份及其控制的下屬企業相應的選擇權及優先權,由其在此期間優先選擇受讓公司所持大樑礦業股權;如西礦股份及其控制的下屬企業放棄選擇權及優先權,西礦集團將採取向非關聯協力廠商轉讓股權或其他方式徹底解決該項同業競爭。自承諾作出之日起至徹底解決該項同業競爭期間,公司承諾繼續委託西礦股份對大樑礦業進行經營管理。”
然而,到了2016年12月27日,公司卻突然公告稱,控股股東西礦集團擬將履行承諾時間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之前。對於延期承諾原因,西礦集團解釋稱,2016年7月,公司披露重組預案,已將四川會東大樑礦業有限公司列入重組標的之一,但截至目前,該次重組工作未全部完成,鑒於上述原因,西礦集團認為該項承諾在承諾期內無法完成。
無獨有偶。中安消實際控制人的注資承諾因旗下資產訴訟纏身而不得不延期至2018年6月;而達剛路機實際控制人贈予股份的承諾則因公司股價的異動而延後。
去年1月29日,達剛路機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孫建西承諾:“在2016年12月31日前,綜合考慮稅收等政策環境和股票市場環境,將其持有的211.734萬股股份(或其收益權)以合適的方式贈予公司部分骨幹員工。”然而,這一在長達10個月的時間內一直未履行的承諾終於在當年11月找到了延期的理由——公司解釋稱,由於公司股東陝鼓集團擬在未來6個月內將其持有的不少於4234.68萬股的公司股份以協定方式轉讓給協力廠商,該轉讓計畫於2016年11月14日披露後,公司股票價格出現了較大幅度、較長時間的波動,引發市場對公司相關資訊的強烈關注。為避免在此期間履行上述承諾對公司及市場造成不必要的影響,孫建西決定延期履行上述承諾,待陝鼓集團上述股份轉讓事項確定後,於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適當時間再行履行。
除上述延期承諾的做法之外,還有一些上市公司相關方則意圖申請豁免履行承諾,如萬福生科、中銀絨業、九有股份、北京利爾等。其中,中銀絨業控股股東中絨集團申請豁免關於盛大遊戲相應股份優先轉讓承諾,其理由是目前中絨集團暫不具備根據“4號指引”出具和履行承諾的條件,若繼續履行將導致集團違反“4號指引”,進而對上市公司帶來不利影響;北京利爾則擬通過設立電商平臺事項,豁免公司實際控制人趙繼增於北京利爾IPO時出具的《關於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趙繼增最新承諾稱:“儘量避免電子商務公司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同業競爭,如未來電子商務公司經營情況良好,上市公司有權以公允合理的價格進行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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