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2016歲末,一則重大資產轉讓的公告或讓*ST恒立保殼之路柳暗花明。
公司11月27日晚間發佈公告稱,擬向長沙豐澤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簡稱“長沙豐澤”)轉讓公司全資子公司岳陽恒通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 恒通實業”)80%的股權。交易達成後公司可獲現金23,280.7982萬元,此舉對已處退市邊緣的*ST恒立意義重大。
據披露,恒通實業尚未實際開展業務,主要資產為位於岳陽市青年中路9號的一宗土地。以2016年8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恒通實業股東全部權益價 值為29,101.00萬元。公司擬向長沙豐澤出售其持有的恒通實業80%股權,對應的評估值為23,280.7982萬元。最終確定恒通實業80%股權的交易對價為 23,280.7982萬元。
公司表示,此次出售恒通實業80%的股權,可以盤活優質土地資產,改善公司財務狀況,並獲得較大金額現金,有利於公司集中資源發展主營業務及 後續尋求業務轉型。公司亦強調,上述轉讓後不存在可能導致公司重組後主要資產為現金或者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儘管上述資產處置對公司保殼意義重大,也獲得了董事會高票通過。但值得關注的是,公司董事魯小平對該項議案投棄權票,棄權理由為:本次重大資產出售符合公司現狀和經營需要,理應支援,但採取協定轉讓方式,其相關事項及本次交易應履行的程式,無法做出準確判斷。此外,本議案尚需 提交公司12月13日舉行的股東大會審議。
據公司與長沙豐澤實際控制人譚迪凡簽署的《框架協定》,在《框架協定》簽署之日起15日內,譚迪凡向公司指定帳戶支付5,000萬元保證金(其中 1,000萬元在簽訂之日2日內到賬)。若本次交易雙方順利簽署正式交易協定,則保證金直接轉為標的股權轉讓價款的一部分。據公司、長沙豐澤及譚迪 凡簽署的《股權轉讓協定》,本次交易對價將分五期支付。
公司當日亦披露了《關於終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表明此前擬注入上市公司的京翰英才已無緣*ST恒立。據披露,公司主要是三點原因做出終止決定:其一,前述非公開發行擬以股東大會召開日作為定價基準日,由於前述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披露以來,我國資本市場環境和監管政策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前述非公開發行定價出現重大困難。
其二,根據大成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華富利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紅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天風天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於 2015 年 10月8日與公司簽署的《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前述主體擬通過設立“資產管理計畫”的方式參與認購,並承諾在公司就前述非公開發行股 票相關事宜召開股東大會之前完成參與認購的專項“資產管理計畫”的設立工作,並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批文之後,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向中國證監會上報發行方案前,完成“資產管理計畫”的募集工作並依法辦理備案手續。
2015年10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佈了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專案的視窗指導意見,明確要求“董事會階段確定投資者,投資者涉及資管計畫、理財產品等,在公告預案時即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終出資人(隨後發行部將通知交易所在審核公告中落實),所有出資人合計不能超200人(不適用於員工持股計畫參與認購的情形),即不能變為變相公開發行;不能分級(結構化)安排。”鑒於前述“資產管理計畫”在預案公告時尚未設立,因此無法滿足中國證監會對“資產管理計畫”登記備案及穿透核查的明確要求,導致前述非公開發行事宜面臨重大審核風險。
其三,前述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重點募投項目為收購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針對標的公司出具的審計、評估報告均已超過有效期 限。公司在綜合考慮融資環境和業務發展規劃等因素後,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經審慎研究,決定終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
公司11月27日晚間發佈公告稱,擬向長沙豐澤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簡稱“長沙豐澤”)轉讓公司全資子公司岳陽恒通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 恒通實業”)80%的股權。交易達成後公司可獲現金23,280.7982萬元,此舉對已處退市邊緣的*ST恒立意義重大。
據披露,恒通實業尚未實際開展業務,主要資產為位於岳陽市青年中路9號的一宗土地。以2016年8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恒通實業股東全部權益價 值為29,101.00萬元。公司擬向長沙豐澤出售其持有的恒通實業80%股權,對應的評估值為23,280.7982萬元。最終確定恒通實業80%股權的交易對價為 23,280.7982萬元。
公司表示,此次出售恒通實業80%的股權,可以盤活優質土地資產,改善公司財務狀況,並獲得較大金額現金,有利於公司集中資源發展主營業務及 後續尋求業務轉型。公司亦強調,上述轉讓後不存在可能導致公司重組後主要資產為現金或者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儘管上述資產處置對公司保殼意義重大,也獲得了董事會高票通過。但值得關注的是,公司董事魯小平對該項議案投棄權票,棄權理由為:本次重大資產出售符合公司現狀和經營需要,理應支援,但採取協定轉讓方式,其相關事項及本次交易應履行的程式,無法做出準確判斷。此外,本議案尚需 提交公司12月13日舉行的股東大會審議。
據公司與長沙豐澤實際控制人譚迪凡簽署的《框架協定》,在《框架協定》簽署之日起15日內,譚迪凡向公司指定帳戶支付5,000萬元保證金(其中 1,000萬元在簽訂之日2日內到賬)。若本次交易雙方順利簽署正式交易協定,則保證金直接轉為標的股權轉讓價款的一部分。據公司、長沙豐澤及譚迪 凡簽署的《股權轉讓協定》,本次交易對價將分五期支付。
公司當日亦披露了《關於終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表明此前擬注入上市公司的京翰英才已無緣*ST恒立。據披露,公司主要是三點原因做出終止決定:其一,前述非公開發行擬以股東大會召開日作為定價基準日,由於前述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披露以來,我國資本市場環境和監管政策發生較大變化,導致前述非公開發行定價出現重大困難。
其二,根據大成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華富利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紅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天風天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於 2015 年 10月8日與公司簽署的《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前述主體擬通過設立“資產管理計畫”的方式參與認購,並承諾在公司就前述非公開發行股 票相關事宜召開股東大會之前完成參與認購的專項“資產管理計畫”的設立工作,並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批文之後,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向中國證監會上報發行方案前,完成“資產管理計畫”的募集工作並依法辦理備案手續。
2015年10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佈了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專案的視窗指導意見,明確要求“董事會階段確定投資者,投資者涉及資管計畫、理財產品等,在公告預案時即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終出資人(隨後發行部將通知交易所在審核公告中落實),所有出資人合計不能超200人(不適用於員工持股計畫參與認購的情形),即不能變為變相公開發行;不能分級(結構化)安排。”鑒於前述“資產管理計畫”在預案公告時尚未設立,因此無法滿足中國證監會對“資產管理計畫”登記備案及穿透核查的明確要求,導致前述非公開發行事宜面臨重大審核風險。
其三,前述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重點募投項目為收購北京京翰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針對標的公司出具的審計、評估報告均已超過有效期 限。公司在綜合考慮融資環境和業務發展規劃等因素後,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經審慎研究,決定終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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