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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寶科技聯名股東占上風 王躍林大舉減持

中国证券网
2016-11-2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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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秋風,掃落葉,寒已至深!
 

  近日,一紙罷免公告將矽寶科技(300019)推上風口浪尖,數位創始股東間爆發了新一輪“戰爭”。
 

  11月24日,矽寶科技迅速召開董事會,9名董事全部出席,董事長王躍林與提出罷免案的副董事長王有治狹路相逢,罷免案雙方迎來首次正面“交戰”。根據及時“戰況”顯示,董事會表決結果為6票贊成、3票反對,通過聯名股東提案,矽寶科技最終決定召開臨時股東會審議董事罷免案。而面對劣勢,王躍林竟自減籌碼,乘股票大漲之際,大賣1250萬股。
 

  聯名股東拔得頭籌
 

  據悉,此次矽寶科技董事會審議的主要議題為《關於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罷免董事的議案》,此前,該公司持股10%以上股東郭弟民、蔡顯中、王有華、王有治均向上市公司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求審議《罷免王躍林第三屆董事會董事職務的議案》。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此次發起罷免提案的四位股東合計持有矽寶科技總股本的30%,提出罷免的原因均是認為王躍林投資了競爭對手。據四位股東指出,王躍林投資了與矽寶科技有業務競爭關係的湖北矽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矽科”),違背了對公司、對股東的承諾,嚴重侵害了矽寶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最終,在矽寶科技董事會表決中,聯名股東方獲得6票贊成議案通過,上市公司決定於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此前的董事罷免案進行股東投票表決。但需要指出的是,矽寶科技仍有3名董事反對該議案,並分別公佈了反對理由。
 

  首先,為保住自身董事地位,王躍林自然全力反對。目前,矽寶科技法律顧問出具的《備忘錄》指出,王躍林通過興發基金間接持有矽科科技股權的行為,未違反其作為公司董事應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和對上市公司的忠實義務。
 

  王躍林認為,罷免理由與董事有無任職資格無關係,罷免議案違反了矽寶科技《公司章程》相關規定: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能無故解除其職務。在執行董事職務過程中,自己並未有違法違規,以及對公司、骨幹員工和廣大股東的利益造成嚴重的損害。因此,議案理由不成立,屬於無故解除董事職務行為。
 

  除此之外,持有矽寶科技823萬股的董事陳豔汶直言,罷免王躍林董事理由不充分;獨立董事傅強表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是股東的權利,如果需要可以召開N次,但前提是提出的議案不能違法違規,鑒於此次會議的議案可能涉及違反《公司章程》規定,因而投下反對票。
 

  王躍林減持1250萬股
 

  儘管面臨著股東內耗,但矽寶科技在二級市場的走勢卻並未受其影響,11月22日該股尾盤迅速拉漲封死漲停,次日(23日)矽寶科技大漲近6%。
 

  據2016年三季報披露,王躍林現為矽寶科技董事長、董事,持有該上市公司6304萬股,占其總股本的19.05%,高居第一大股東之位;而第二大股東郭弟民持有公司股份約480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52%;此外,王有治、蔡顯中、王有華則分別持有矽寶科技3184萬股、1216萬股和1216萬股,持股比例分別為9.62%、3.67%和3.67%。據公開資料顯示,王有治與郭弟民均是矽寶科技的創始人,而王躍林和王有治曾是同事;1998年,王有治以50萬元創立矽寶科技,王躍林則是2005年攜資注入公司。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今年11月8日矽寶科技就曾發佈公告,王躍林擬通過大宗交易、集中競價或協定轉讓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157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67%。待減持全部完成後,王躍林持股量將占公司總股本的14.3%,而持有14.5%股份的第二大股東郭弟民將被動上位。
 

  在此背景之下,王躍林不顧各大股東間的“火拼”,仍舊乘機高拋減持,而這也將讓其在罷免案中減少一定籌碼。11月24日晚間,矽寶科技發佈股東減持公告,王躍林於11月23日通過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統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1250萬股,占其總股本的3.78%。由此,距王躍林設定的減持目標僅剩326萬股。
 

  事實上,矽寶科技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將在2017年5月結束,屆時王躍林也即將卸任“掌門”之位。王躍林對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透露,此前就曾規劃逐步平穩退居二線,但對方想用這種方式將其逼出董事會,這是不可接受的。至於未來,王躍林將利用現有資金對更多產業和項目進行投資,重點要素就是掌握主導權,當然投資所涉及的專案會避免與矽寶科技產生同業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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