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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對手中途生變 洲際油氣說明會釋疑

中国证券网
2016-10-1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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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洲際油氣的數十億海外油氣資產並購方案在經歷了兩次調整後,無論是交易金額還是交易對手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市場及監管層對此調整頗為關注。昨日公司在上交所舉行重大資產重組媒體說明會,就本次重組過程中引入的新交易對手是否實則是上市公司關聯方及由此是否構成重組上市等焦點問題進行了答疑。
 

  據洲際油氣調整後的重組計畫,公司擬收購上海瀧洲鑫科96.7%股權,並間接擁有其持有或擬持有的班克斯公司100%股權和基傲投資100%股權;同時募集配套資金。
 

  本次方案調整,交易對方發生了變化。上海瀧洲鑫科更換了除洲際油氣之外的其他股東,寧波華蓋嘉正、新時代宏圖貳號、寧波天恒信安、常德久富貿易成為上海瀧洲鑫科的新股東和本次重組的新的交易對方。其中,新時代宏圖貳號為新時代證券下屬全資子公司,而在本次重組調整前,新時代證券與太平洋證券作為聯合財務顧問,調整後則由太平洋證券作為單一獨立財務顧問。
 

  正是上述調整引發了外界高度關注。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些交易對方很有可能是為上市公司承擔“過橋”角色的機構,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方。
 

  在昨日的重組說明會上,投服中心(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率先發問:鑒於寧波華蓋嘉正及寧波天恒信安均是2016年新成立的私募基金或資管計畫,請問獨立財務顧問太平洋證券是否有對新時代宏圖貳號和上述新股東的資金來源及其與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關係進行核查?
 

  對此,太平洋證券投行業務部人士解釋,根據上海瀧洲鑫科的章程,在這次交易完成之後,寧波華蓋嘉正持有上海瀧洲鑫科74%的股權比例,即使從實際出資來看,現在其持股比例也是遠超第二大股東,以此來看,寧波華蓋嘉正對上海瀧洲鑫科具有控制權。換言之,洲際油氣的實際控制人並沒有控制上海瀧洲鑫科,因此,在計算是否滿足重組上市五項指標時還是按照常德久富貿易9.37%的持股比例,結果是並未觸及重組上市的標準。而對於財務顧問的突變,上述人士指出,主要原因是交易對手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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