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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複華收到兩張罰單 相當於公司10年淨利潤

中国证券网
2016-09-2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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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複華控股子公司上海復旦複華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藥業公司)被稅務監管部門開出約2.66億元罰單的聽證會於9月28日在滬舉行。據瞭解,這場關係復旦複華未來發展的聽證會並未在第一時間宣判結果。
 

  對於此事,《證券日報》記者也諮詢了稅務監管部門相關人士,其向記者表示,此事反轉的可能性較小。
 

  值得一提的是,復旦複華表示,一旦這2.66億元罰單坐實,藥業公司將根據稅務稽查部門的處罰決定書按有關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藥業公司作為主體單位直接承受較大經濟損失,將嚴重資不抵債,財務狀況將嚴重惡化,可能因支付能力不足影響到藥業公司未來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公司作為藥業公司控股方也因此承受嚴重的間接影響。
 

  收到巨額罰單
 

  近日,復旦複華發佈了《控股子公司收到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的公告》,公司稱控股子公司上海復旦複華藥業有限公司分別收到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發出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
 

  根據上海市國稅局第一稽查局發出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藥業公司於2012年7月份至2014年11月份期間,收受國生基地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1408份,貨物品名為日本產谷胱甘肽原料,數量45500公斤,金額約8.14億元,稅額 1.38億元。藥業公司於2012年-2015年期間,收受上海奇泓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等7家公司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共計468份,金額3705.2萬元,稅額222.3141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相關規定,擬處藥業公司應補繳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稅款 1倍的罰款共計約1.48億元,其中增值稅罰款1.4億元。
 

  根據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發出的《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藥業公司除了收受國生基地、上海奇泓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等7家公司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外,公司於2009年-2012年期間,收受上海奇泓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等10家公司虛開的普通發票共計505份,金額約6853.6萬元。對此,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向復旦複華藥業有限公司開出了約1.18億元的罰單。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表示,對復旦複華藥業有限公司的稅收違法行為擬於2016年10月17日之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或吞掉十年淨利潤
 

  9月24日,復旦複華稱,對告知書涉及的內容開展自查。
 

  復旦複華介紹,上海國家生物醫藥基地醫藥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生公司”)是藥業公司谷胱甘肽的原料供應商和銷售代理商。國生公司從2012年7月份起向藥業公司銷售了谷胱甘肽的原料,國生公司具有相應的原料銷售資質。藥業公司向國生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採購原料款項,並取得了與採購款相對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生公司向藥業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的相關內容,與採購原料相符。藥業公司給經銷商的市場推廣、調研支持費用,與經銷商授權的相關諮詢公司簽訂諮詢協定,並支付相應款項。發票是真實的,對有關諮詢公司的服務事項在進一步調查中。
 

  藥業公司向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遞交了《聽證申請書》,該聽證會於昨日上午舉行。《證券日報》記者昨日下午以投資者身份致電復旦複華董秘辦,工作人士表示,尚未拿到聽證會結果。此事不會在第一時間出結果。
 

  復旦複華表示,如該處罰事項成立將使藥業公司背負沉重的債務負擔,公司不僅社會名譽受損,同時遭受較大的經濟損失,法人股東、社會股東及職工利益也可能蒙受損失,公司將盡其所能將風險降至最低,但不確定性客觀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最終的處罰金額不變,藥業公司所面臨的罰單總金額相當於復旦複華十年來的淨利潤總和。據資料,復旦複華2006年至2015年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總計約2.66億元。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如果上述處罰成立的話,將會對上市公司的淨利潤產生影響,從而影響上市公司股價,這也將對投資者利益間接產生影響。
 

  今年上半年,復旦複華實現營業收入為31229.75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65%,僅完成公司2016年年度計畫的39%,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322.37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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