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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之路還剩四步 欣泰電氣“轉場”越來越近

中国证券网
2016-09-0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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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起,欣泰電氣進入“退市之路”第三步。根據深交所通報,欣泰電氣因欺詐發行於2016年7月8日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因涉嫌欺詐發行罪於2016年8月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13.1.1條的規定,經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決定欣泰電氣股票自2016年9月6日起暫停上市。

根據此前深交所答記者問內容,欣泰電氣的退市進程按時間順序分為七步。從目前進程來看,已經走完了三步,分別是:公司收到證監會處罰決定;公司股票複牌交易30個交易日(自7月12日複牌計算);深交所作出股票暫停上市的決定。

至於接下去的四步,分別是公司等待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屆滿;深交所作出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複牌交易30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結束的次一個交易日,深交所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根據安排,最終退市後,欣泰電氣可以在深交所整理期屆滿後起45個交易日內,進入股轉系統掛牌轉讓。

雖然從昨天開始欣泰電氣股票已經被暫停上市,但深交所還是對公司提出了相關要求: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應當繼續履行有關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公司義務,做好資訊披露工作。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欣泰電氣除了退市之外,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8月26日,證監會稱,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要求的執法程式,證監會專門與公安機關進行了會商,決定將欣泰電氣及相關人員涉嫌欺詐發行及其他有關犯罪問題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近期,公安機關已專門部署開展相關刑事偵查工作。

欣泰電氣退市後,想要重新上市是不可能的事情了。然而,在監管部門不斷提示風險、甚至需要強行簽訂風險協定的情況下,欣泰電氣每天仍然有大量換手率出現,有人不懼怕監管和利空風險大量買入。

一個直觀的表現是,在此前複牌30個交易日中的最後一天,欣泰電氣以3.03元封死漲停,全天成交量高達5721萬元,使得欣泰電氣複牌後的累計跌幅由前一個交易日的81.1%收窄到79.2%。

這確實讓人大跌眼鏡!

對此,有業內人士如此評價:這種行為具有投機性,在公司根本沒有資產、都是大量債務的情況下,投機者如果寄望於政策給予“緩刑”,則會真正“傻掉”。

我們一直都在提醒投資者,要理性投資。然而,在一隻即將退市的股票面前,部分投資者的表現是如此的不理性,無視風險,玩有錢任性遊戲。在此呼籲投資者不要心存僥倖,對於當前資本市場制度建設保持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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